一、《公司名称登记管理限定》第二十条限定,“公司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公司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1、店名应当和营业执照的姓名相同,能够适当简化,2、如果是加盟店,店铺外的牌匾能够直接采用这些经授权使用的品牌名称。能够不使用原来营业执照的名称在外部装修上。 但是“公司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二、对于已经成功注册的店名,有下列情况,工商部门能够要求经验值变换名称。 《公司名称登记管理限定》第四十一条限定,“已经登记注册的公司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导致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公司名称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