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贷款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的能力;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必须提供合法的并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没有骗提、骗贷等不良信用行为等条件。
法律依据:《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五)必须提供合法的并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申请贷款前无骗提、骗贷等不良信用行为。
已经办理了贷款的借款人,在本次贷款结清之前,借款人本人及其共同还款人,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