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在法律上证明对方拥有该住房产权。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一、只有拆迁合同,不可以做房产公证,但可以做房屋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协议公证。,二、房屋逝迁协议公证:,1、由拆迁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各专业银行规章,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贷款合同或抵押担保文件要经公证机关公证。许多地方法规中也规章,私有房屋的继承、赠与、析产、买卖、转让、抵押、租赁、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职工住房的预售、买卖、抵押、转让、继承、赠与、互换等,应当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