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卖人违反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导致标的物被第三人追索时,出卖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价款并赔偿损失。因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