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住宅区的施工噪音,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白天施工,特指早上6点到晚上10点,施工噪音不得高于40分贝,对于夜间施工,特指晚上的1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不得高于30分贝。施工噪音在30分贝的时候,对正常生活的影响微乎其微,当噪音在50分贝以上的时候,会对正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四条 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