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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找什么部门赔偿?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工伤不赔偿找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职工受工伤后不赔偿的就可以找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一、如何购买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购买,职工个人不能自行购买。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率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二、工伤部门会对工伤员工进行调查吗?

工伤部门会对工伤员工进行调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职业病诊断和诊断纠纷进行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员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及其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事实明确、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十五决定日内工伤认定。

三、工伤保险费应由谁缴纳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即: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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