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是首次领到驾驶证的发证日期。初次申领机动车的驾驶证有效期为六年,驾驶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是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不按自然年计算。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准予驾驶机动车听力辅助条件。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