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婚为理由到民政局离婚,民政局是不会受理的,应当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并颁发离婚证,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不能达成调解离婚协议,可以的人民法院申请,判决离婚。
一、离婚一方不愿意签字怎么办?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果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形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此,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
二、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之间的区别如下:
1、离婚判决书由法院制作。离婚证书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一是司法判决,二是行政确认,体现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法律离婚方式。当然,这两种离婚在程序和法律条件上有很多不同;
2、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达成协议的,应当向法院起诉。法院需要调解处理离婚纠纷。如果调解失败,是否判决离婚取决于双方关系是否破裂;
3、有效的准予离婚判决和离婚证明可以合法解除合法婚姻关系,效果相同。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明。
三、老公出轨的婚姻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协议,建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时间短,费用低。因为一方有欺骗行为,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即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申请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