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属于违法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一、私自挪用他人资金是属于什么罪
私自挪用他人资金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构成犯罪的三种情形如下:
1、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与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如用于消费娱乐活动等,必须数额较大并且超过3个月未还;
2、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求数额较大不要求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3、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问挪用数额与时间均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超过三个月未偿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是什么行为
挪用资金罪司法最新解释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就构成犯罪。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所谓 “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
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埋、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埋、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厂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标准为: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六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