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加抚养的情况:
1、原定抚养费数额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未患病、上学和实际需要还没超过原定数额的、
3、子女或直接抚养方没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
一、离婚男方抚养费给少了怎么起诉
如果认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的抚养费过少,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起诉的原告是未成年子女,母亲作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被告则是父亲一方。抚养费纠纷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
二、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三、离婚后到多长时间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
离婚后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规定了变更抚养费的具体情形,如:原本协商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