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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需要什么证据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民法典规定女方返还彩礼需提供相关证据,包括未领取结婚证、未共同生活、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彩礼不全额返还,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索财。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未缔结婚姻关系原则上返还彩礼,已结婚原则上不返还;离婚为前提可支持返还请求;需有当地婚前彩礼习俗;区分主观意愿和迫于压力给付的彩礼;未共同生活可支持返还。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需要什么证据

需要有证明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婚后未一起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退还彩礼,也不是全部退还,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什么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习惯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给付的财物,要视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处理彩礼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提供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未共同生活以及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据材料。其次,彩礼的返还不是全部退还,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作出判决。此外,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和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在解决彩礼纠纷时,需要考虑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是否存在当地的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以及彩礼给付时的主观意愿。最后,对于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可以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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