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有不同的要求,公司章程是必备文档。设立协议是一般规则,而公司章程需遵守公司法。设立协议只约束发起人,而公司章程约束所有股东和公司管理机构。1、在设立协议方面,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区别对待,对有限责任公司放松国家干预、对股份有限公司强化国家干预。而公司章程则是必备性文件,任何公司成立都必须以提交章程为法定要件。
2、设立协议一般是非格式法律文件,就设立协议而言,需要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则。而公司章程则是格式法律文件,公司法对章程的内容有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必须按公司法的规定制定。
3、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也不同,设立协议既由全体发起人订立,调整的是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只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公司章程调整的则是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的管理机构与公司之间等的法律关系,各个主体都受章程的约束。《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