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公司章程对于所有股东均具有约束力。
一、公司设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2、有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3、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住所;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二、有限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根据规定,股东人数应该为2-50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不同行业而定)。但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现如今已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需载明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等等。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一般要求为商业办公性质的写字楼、办公楼等。
三、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是怎样的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名称:写清楚公司名称。
(二)住所:写清楚公司所处地市位置。
(三)经营范围。
(四)公司注册资本。
(五)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八)财务管理制度与利润分配形式。
(九)营业期限。
(十)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