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买车购车合同要给本人。
购车合同是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应该为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持一份,同时必须由工商局备案,才能对车辆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同时如果经销商不将合同给客户,客户可以直接索要,如果对方拒绝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购车合同上的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