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在事业单位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间考核合格一般是不会辞退的。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