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60天产假谁发工资
1、山东60天产假,由生育保险基金部门进行发放。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分娩费、手术费等。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二、产假期间的待遇有哪些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