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成立前,应该没有公章刻制,而是以发起人名义对外签署的。如果提前刻制公章,那么对外签署主体尚未成立,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所签署的合同无法生效。如果成立后的公司对之前的合同行为进行追认是承担相应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