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可以超车。
在道路上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 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负全责。新交规中规定严禁在高速公路匝道中超车,违反者扣除3分;
2、借道超车负全责。如长时间占用对向车道则会因为逆行触犯交规,新交规中规定逆向行驶可扣除3分;
3、单行道从右侧超车负全责;
4、与岔路口相似,在窄桥上行车同样是禁止超车的,在狭窄的桥梁入口不仅会悬挂出道桥的限速标示还会竖立禁止超车标志,而在道路变宽后则会以解除标志来提示司机可以超车;
5、在面对主路出口时,司机们同样需要注意,尤其是在拥堵出入口,后方车辆看到前车超车切记不可强行超越,保持原车速等待前车完全完成超越再并线超车是避免发生此类事故的办法。新交规中规定严禁在高速公路匝道中超车,违反者扣除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