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探视,可以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一般的探视权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提起探望权纠纷案,一般多发生在孩子10周岁以下。
一、男方不探视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是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女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二、不让探视小孩可不可以强制执行
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强制执行。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三、探望权对方执行不了怎么办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具有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是有探望权的一方,放弃探望权,那是可以的。如果是有协助义务的一方拒绝帮助对方行使探望权,那是不合法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