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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需要汇算清缴吗

2023-10-0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合伙企业需要汇算清缴。
对于合伙企业本身来说,它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对于合伙人中的法人企业,它在取得合伙企业的所得后按企业所得税缴纳。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申报,但是如果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是查账征收,会存在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
合伙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如下: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4、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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