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保证人可以是法人、组织或公民代为清偿债务。担保人必须具备资格,包括与案件无关、政治权利、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能力履行义务、无违约记录,并需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借款保证人可由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来担任。担保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以下条件:(一)与本案无关;(二)享有政治权利,未受到人身自由限制;(三)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和常住户口;(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并且,担保人和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