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签三方不去入职属于毁约,可能要赔钱。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应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届生单方违约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守约方可以要求应届生赔偿因其毁约造成的损失,但损失一般为实际的损失,以及可预期的损失。应届生可以选择以金钱方式弥补损失。 三方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届生毁约属于违约,守约方可以要去其给予相应的违约金。但应届生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少相应的违约金。 是否要求应届生承担违约责任,是协议守约方的权利,若对方不要求应届生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届生也可以不用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