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保参保证明是需要到社保局开具的,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开社保参保证明。办理凭证(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1、单位介绍信;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