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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止履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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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理屈词穷合同终止要满强壮足的条件是:风云变幻2.租赁期限东施效颦届满合同已履凛凛不可犯行完毕的;3比葫芦画瓢.双方协商一敏锐致终止的;4以眼还眼.承租人使用单薄不当致使租赁苛政猛于虎物受到损失的尽地主之谊;5.承租人海波不惊擅自转租的;慧眼识英雄6.承租人不好心办坏事依租赁房屋性匀称质对租赁房屋典雅细长进行使用收益人来人往的;7.承租欣欣向荣人经催告后仍虎毒不食儿逾期支付租金俏丽的;8.不定可望不可及期租赁的;9大方.租赁物有质乘风破浪量瑕疵不能实指挥若定通宵达旦现合同目的或呼之欲出危及承租人安丰腴全健康的。内容来自懂视网(www.51dongshi.com),请勿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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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什么条件(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

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

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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