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拿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
一、所需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2、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
二、所需材料
1、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
2、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 张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