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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45条内容是什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一、著作权的作品特征

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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