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回复。对该债务无异议,向管理人清偿该债务。
对该债务有异议,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管理人协商,协商不成,让管理人起诉或你自己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哪咐做、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李衡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简蠢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