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不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而是适用2017年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于10级伤残,《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的鉴定标准包括以下部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2、头面部损伤;
3、颈部及胸部损伤;
4、腹部损伤;
5、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7、体表及其他损伤。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第五部分 十级伤残包括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等七个部分的损伤,每部分都有相对应的具体的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