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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有用吗,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有效,可调查并处理违法行为。投诉需提供基本信息、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明细等材料。投诉时效为两年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发现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投诉后,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理。处理包括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撤销立案等。若违法行为未被发现或举报投诉超过两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查处。

法律分析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有用的,当劳动监察受到投诉之后会进行调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的材料有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明细等。

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有用吗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有用的,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4.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5.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的材料有:

1.被投诉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2.被投诉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3.投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书面协议、用工记录、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等);

5.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欠条或结算单(须加盖公章)等(适用于建筑工地农民工);

6.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等(适用于建筑工地农民工);

7.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8.其他证据材料。

三、去劳动监察投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当事人去劳动监察投诉的时效是二年之内。如果劳动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没有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会再去查处。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结语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投诉是有用的,因为劳动监察大队在收到投诉后会进行调查和处理。投诉时需要提供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明细等材料。劳动监察大队会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对于轻微情节且已改正的案件,可以撤销立案。如果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投诉时效为两年内,超过时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查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或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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