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退休金上调方案: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适当倾斜对特定人群增加金额。根据国务院决定,基本养老金可适当调整,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分析
20108年黑龙江退休金上调方案是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确定。黑龙江退休金上调方案如下:(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
2.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7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三)适当倾斜: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六条
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目前不作变动,今后可结合工资制度改革,通过增加标准工资在工资总额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养老金的数额。国家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增长情况,参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拓展延伸
黑龙江省退休金政策变动:2021年新规定出台
2021年,黑龙江省退休金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动。根据最新的规定,退休金待遇将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缴纳的社保金额以及退休前的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和调整。新政策的出台旨在更加公平地分配退休金,确保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此次调整还涉及到退休金的发放方式和时间,以及相关的申请和审核流程。退休人员和相关部门需要密切关注政策的具体细节,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得到保障。黑龙江省政府将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让广大退休人员受益于新政策的改革。
结语
2021年,黑龙江省退休金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动。根据最新规定,退休金待遇将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社保缴纳金额和退休前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和调整。新政策旨在更加公平地分配退休金,确保退休人员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此次调整还涉及退休金发放方式、时间以及相关申请和审核流程。退休人员和相关部门需密切关注政策细节,及时办理手续,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黑龙江省政府将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让广大退休人员受益于新政策的改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一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
国家采取措施,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国家采取措施,组织各类转岗、再就业、失业人员以及特殊人群等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
国家保障妇女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