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不得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加班费等需支付并加付赔偿金。《刑法》规定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或个人将受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支付报酬并赔偿前,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对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的规定,但是,我国劳动法同样规定,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因此,劳动法者面对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是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利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雇主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况都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可以追加赔偿金。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然而,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劳动者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