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赡养,是指子女对于老人具有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不但是物质上的赡养,也包括精神上的赡养,如果老人退休金足够养活自己,子女可以从生活上给予照顾。如果退休金不足,子女也应该给予经济援助。 2、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3、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4、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 非婚生子女 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