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在受到噪音扰民的问题需要维权时,要点在于取证。对于持续性强、干扰大的噪音源,居民可以向公安、环保或者城管部门投诉,并进行相关取证,以便用于协商解决不成后诉讼时之用。 2、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 3、《 治安管理处罚法 》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济罚款。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 法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 警告 ,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