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就代表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终止。但只要与前夫或者前妻协商一致,离婚后可以不离家。
一、前夫离婚后欠的债务为什么还会告前妻
离婚后前夫的债务是否偿还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1、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就不是双方离婚就可以避免的;
2、如果该债务不是属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前妻不需要给他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双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夫妻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有:
(一)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
(二)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三)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四)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五)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扶养方为义务人,被扶养方为权利人,只有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才能保证权利人享受权利。扶养是夫妻间相互对等的义务,不是单方义务,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妻子的义务,妻子有扶养丈夫的义务。夫妻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离婚后前妻有权利探望孩子吗
离婚后前妻有权利探望孩子。只要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合理性,双方都有义务协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