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交通事故 8级 伤残赔偿标准 2019年的规定如下: 1、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 伤残 系数×赔偿年限 2、 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6个月 4、被 扶养 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抚养 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 医疗费 赔偿金 =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 护理费 =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 精神损害 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如何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 证据 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 ,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 交通事故责任 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综上所述,河北省关于交通事故发生的伤残情况所规定的 赔偿标准 一般都是直接与伤残人员所在地的平均收入有关的,而具体的数额标准还需要结合当事人实际的伤害程度来进行衡量,最终的赔偿肯定是在覆盖医药付出的基础上再加上其他方面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