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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前解约合同怎么写

2024-03-2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二是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一、租房提前解约的注意事项

(一)提前解约分为合同约定的情况和违约两种

房东和租客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产生违约责任,双方可以按照正常退租手续;另外一种情况是其中一方有违约行为,比如租客提前退租,房东提前收回房子等,这时就会产生违约责任,违约一方需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二)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

租房子的时候,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合同条款中一般都有这么一条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无法履行合同,将赔给对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因此,提前退租押金不退也成租房中被默认的规则。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租客而言,如果房东不提供房屋修缮服务,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也可以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

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有如下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里“承租人”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在一般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存有瑕疵仍购买的,一般应免除出卖人的责任并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则不能因此而不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赁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执意租赁该物的,虽然可以允许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发生因租赁物的危险所致损害时,承租人不能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承租人明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仍要租赁该物,应认为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条件是: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程度已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租赁物的部分毁损、灭失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还不足以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承租人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二、租房提前退租押金能退吗

提前退租是可以退还押金的。押金是作为房租的一笔预付款,如果提前退租就是不再使用房屋,也就不需要再支付房屋租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租金的。但是,提前退租构成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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