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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捡了狗狗咬人谁赔偿

2024-03-1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如果您捡到了一只狗狗并咬伤了别人,责任归属及狗咬人证据的保存和赔偿案件所需提供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权行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您捡到了一只狗狗并咬伤了别人,责任归属如下:

主人需要承担所有的损失,包括打狂犬病疫苗和球蛋白的费用,以及其他医疗费用。如果衣物被咬坏,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如果还需要进行其他后续治疗,所有费用也将由主人承担。

此外,主人还需要承担就医的交通费用、餐饮费用以及营养费用。等等,这些东西都以发票为准,注意保留发票。发票可以作为后面如有诉讼准备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狗咬人证据怎么保存

狗咬伤人应当保存证据,如果伤口还在的,可以拍照存档,或者是出具打疫苗的就诊记录等。一般有以上证据,就可以证据侵权行为的发生。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狗咬人赔偿案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一般有以下证据,就可以证据侵权行为的发生:

1.关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证明;

2.受害人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

3.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4.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5.其他证据。

拓展延伸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狗咬人的赔偿范围和证据。根据该条规定,被咬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前款规定的损失,并且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赔偿;赔偿义务人赔偿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第三人追偿。

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咬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或者第三人恶意损害被咬人的权益。同时,该规定也提醒人们,养宠物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

结语

作为主人,如果捡到了一只狗狗并咬伤了别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还需承担就医的交通费用、餐饮费用以及营养费用等。如涉及诉讼,相关证据也应保存并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2008-12-01) 第二十二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森林防火条例(2008-12-01) 第三十七条 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

通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商务、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森林防火条例(2008-12-01)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国务院,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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