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保护和挽回自己的损失。民法救济包括合同纠纷解决和侵权纠纷解决;劳动法救济涉及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的责任和赔偿;行政法救济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行为的处理;刑法救济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
法律分析
企业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和挽回自己的损失呢?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我国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措施,供受害者选择。
民法救济
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相关的保密条款,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企业可以根据保密合同的约定,或要求商事仲裁或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企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劳动法救济
劳动者在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与合同终止后,违反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合同或者竞业禁止合同约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法救济
行政法的救济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管机关,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当企业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侵权行为,如侵权人侵权行为成立,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企业因损害赔偿问题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调解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进行调解。企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刑法救济
根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比较严重,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拓展延伸
行政法救济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处理商业秘密侵权时的一项重要手段。在行政法救济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处理侵权行为,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此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扣押侵权商品、查封侵权场所等,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受害方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总之,行政法救济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商业秘密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依法处理侵权行为,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09-10) 第二十四条 权利人已经提供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初步证据,但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由侵权人掌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责令侵权人提供该账簿、资料。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09-10) 第十五条 被申请人试图或者已经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会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或者将会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前款规定的情形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所称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1-07-30) 第五十条 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的密码使用和管理,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