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证变更不配合怎么赔偿”的相关解答如下: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属于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夫妻双方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然后到民政局离婚。公证书已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房管局对离婚协议予以认可,这样单方申请即可办理房屋过户。建议通过法院离婚,以调解或判决的方式结案。个人提交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即可单方申请办理房屋过户。
(一)办理离婚析产所需材料
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需注明财产分配情况);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需带备);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相应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二)办理离婚析产过户的手续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是一种不收税费的手续。分割财产时遇到一方的阻碍,最好起诉解决。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双方应该带上判决书、房地产证件等资料办理手续。注意虽然不收税费,但公证费用、登记费、印花税仍要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