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受理;3.司法鉴定机构指定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4.复核鉴定;5、出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