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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需要吗?

2024-03-2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不建议提交,因为这样劳动者无法获得离职补偿金。单位应违法解除、协商解除、提前解除、强迫离职、未支付工资等情况下支付补偿金。补偿金计算公式为月工资乘以工作年限。劳动者可等待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或续签合同并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需要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也不建议提交离职申请。因为劳动者一旦提交了离职申请就相当于劳动者自行提出离职,这样子是领不了离职补偿金的。当事人可以等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离职补偿金。或者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就续签劳动合同即可,到达一定的年限之后,劳动者可以要求和单位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会延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二、离职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不建议劳动者提交离职申请,因为这样子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离职补偿金的。并且如果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待遇降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单位也是要支付离职补偿金的。补偿金按照月工资乘以工作年限来计算。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不需要提交,以免影响离职补偿金的领取。劳动者可以等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离职补偿金,或者续签劳动合同并在达到一定年限后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离职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包括违法解除合同、协商一致解除、提前解除、强迫劳动、未支付劳动报酬等。补偿金按月工资乘以工作年限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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