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的不实出资以及注册资本履行不力对企业和债权人都带来了损害。虚假出资、不良出资和抽逃资金等行为违反了资本的三原则,导致企业缺乏充足的资本。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未办理相关手续也构成注册资本履行不力。只有真实可靠的注册资本才能保护股东利益和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分析
(二)注册资本不实出资。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是资本的三原则,以确保企业维持充足资本。但实际中存在违背上述三原则虚假出资、不良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
1、虚假出资。表面出资实际未出资,或在登记注册时其注册资金并未完全落实,后应补足的资金仍不到位,实际出资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额。
2、不良出资。即是来源不正的资金充作注册资金或将他人资金充当自己的资金注册。
3.抽逃资金。指公司设立时,依法已缴纳出资,当公司成立后,又将出资抽走。一旦公司亏损,抽选者更以破产为借口逃避债务。
(三)注册资本履行不力。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当股东未按规定到指定银行开户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未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财产权转移手续而构成注册资本履行不力。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一是损害股东利益。注册资本是股东分红的物质基础,注册资本一经确定,如需增减,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二是不利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只有出资人按约依法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真实可靠,才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拓展延伸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当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时,法律将会施加一系列的后果。首先,股东可能会被要求补充未出资的金额,以履行其出资义务。此外,违反出资义务可能导致股东的权益受到限制,包括限制其对公司决策的参与权或股东权益的转让。在严重情况下,法院还可能判决解除股东身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能还面临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制裁,如罚款或禁止担任公司高管职位。因此,股东应严格遵守出资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上的严重后果。
结语
虚假出资、不良出资、抽逃资金等行为严重违背了注册资本的三原则,损害了股东利益并不利于债权人的保护。为确保企业运营的正常和可靠,股东应严格履行出资义务,按规定缴纳出资额,并办理相关手续。只有真实可靠的注册资本才能保障股东利益和债权人权益的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