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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数额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2024-03-2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不同数额的大小,相应的处罚也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集资诈骗罪数额判断的法律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数额判断的法律标准是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进行界定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事实、隐瞒真相、玩弄手段等方法,欺骗他人投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对于数额的判断,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情况。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数额判断的法律标准是五万元以上。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不同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解释。

结语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一定范围内会被认定为不同级别的严重性。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界定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和100万元(个人)以及50万元、150万元和500万元(单位)。根据具体情节,犯罪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需要注意,具体数额判断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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