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若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将会被判处刑罚并处以罚款。具体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以及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若遇到这些问题,应具体咨询专业的
法律分析
第二百二十四条
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总之,如果你在商业方面对商业诈骗有所问题的话,那么一定要具体的咨询专业的律师,一般情节较为轻的,并处罚金,如果情况较为严重,那么可能会涉及刑法方面的问题,不仅要处罚金,还有可能会在刑法方面量刑,所以在这方面有问题的一定要请专业的律师,越早越好。
拓展延伸
商业诈骗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以虚假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诱骗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商业诈骗罪的具体判刑标准如下:
1. 个人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或者诈骗数额虽未达到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诈骗数额较大,给被害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数额累计计算;
- 诈骗手段多样,如利用网络、短信、电话等现代通信工具实施诈骗;
- 诈骗对象包括多人,或者诈骗数额较大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等。
2. 单位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或者诈骗数额虽未达到2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单位诈骗数额较大,给被害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数额累计计算;
- 诈骗手段多样,如利用网络、短信、电话等现代通信工具实施诈骗;
- 诈骗对象包括多人,或者诈骗数额较大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 单位具有严重违规行为,如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资金混乱等;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等。
3.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特别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是商业诈骗罪的具体判刑标准。在实际司法审判中,具体判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进行调整。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在商业活动中,若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行为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等五种情况。对于这些问题,作者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