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合同内容上主要是明确: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地点;设备的性能、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付款方式及有关费用负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注意事项等。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内容,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内容,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一、技术入股协商作价协商作价方式是出资各方通过协商确定技术的价值。当前,这种作价方式在不少地方法规中都得到了反映。这不仅避免了评估作价方式繁琐、复杂的作价程序,而且也无需设立专门的技术评估机构、确定专门的技术评估标准,只要通过协商方式即可确定技术价值。其灵活性不仅在于克服评估作价的困难,解决实务上的操作,更在于充分通过市场,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而且,协商作价方式是当事人意志的体现,通过出资人自己的处分,决定自己财产的命运,对技术出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其不仅有利于公司最大可能地引进先进技术,而且减少了技术出资的成本。同时,采用协商作价方式确定的技术价值可以根据企业目的,按照各个出资人技术的“使用可能性”进行评价。只有这样,既能使“必要性”、“有益性”、“无用性”这类技术的质的类别即范围还原为量的类别即评价额,并且此种价值类别,无论对公司还是对出资者来说,都可以成为一种适当的处置。但是,协商作价方式确定的技术价值其法律效力低于评估作价,而且还有可能出现出资人任意协商出资金额导致出资不实的情况以及技术出资人利用其他出资人对技术不熟的弱点而实行技术欺诈的行为。二、技术入股评估协商基于以上之分析,笔者认为,从本质上看,技术成果作价方式的固定并非立法之目的,而仅是发现和明确技术成果价值的手段,如一味强化手段的作用而不尊重技术成果价值发现的多途径,不仅有碍技术成果的出资,也增加了公司设立的成本。在我国《公司法》尚有验资环节防范作价不实以确保资本充实原则实现的情况下,对于出资技术价值确定之方法不宜强令必须评估,应适当承认协商作价方式,这既有利于各出资人在较短的时间内设立公司,也可以节省不少人力物力。但是由于技术价值本身既为无形,出资各方亦非技术成果评估的专家,他们不能很好的掌握入股技术的市场前景、成熟程度、预期回报量等信息,并且技术成果出资价值的确定与公司资本充实制度紧密相连,因此,承认协商作价不能放任自流,而应科以不同的法律效力,并将协商作价与验资制度相结合,以更好地发挥协商作价的作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内容,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内容,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合同内容上主要是明确: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地点;设备的性能、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付款方式及有关费用负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注意事项等。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内容,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内容,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合同内容上主要是明确: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地点;设备的性能、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付款方式及有关费用负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注意事项等。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内容,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一、技术入股协商作价协商作价方式是出资各方通过协商确定技术的价值。当前,这种作价方式在不少地方法规中都得到了反映。这不仅避免了评估作价方式繁琐、复杂的作价程序,而且也无需设立专门的技术评估机构、确定专门的技术评估标准,只要通过协商方式即可确定技术价值。其灵活性不仅在于克服评估作价的困难,解决实务上的操作,更在于充分通过市场,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而且,协商作价方式是当事人意志的体现,通过出资人自己的处分,决定自己财产的命运,对技术出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其不仅有利于公司最大可能地引进先进技术,而且减少了技术出资的成本。同时,采用协商作价方式确定的技术价值可以根据企业目的,按照各个出资人技术的“使用可能性”进行评价。只有这样,既能使“必要性”、“有益性”、“无用性”这类技术的质的类别即范围还原为量的类别即评价额,并且此种价值类别,无论对公司还是对出资者来说,都可以成为一种适当的处置。但是,协商作价方式确定的技术价值其法律效力低于评估作价,而且还有可能出现出资人任意协商出资金额导致出资不实的情况以及技术出资人利用其他出资人对技术不熟的弱点而实行技术欺诈的行为。二、技术入股评估协商基于以上之分析,笔者认为,从本质上看,技术成果作价方式的固定并非立法之目的,而仅是发现和明确技术成果价值的手段,如一味强化手段的作用而不尊重技术成果价值发现的多途径,不仅有碍技术成果的出资,也增加了公司设立的成本。在我国《公司法》尚有验资环节防范作价不实以确保资本充实原则实现的情况下,对于出资技术价值确定之方法不宜强令必须评估,应适当承认协商作价方式,这既有利于各出资人在较短的时间内设立公司,也可以节省不少人力物力。但是由于技术价值本身既为无形,出资各方亦非技术成果评估的专家,他们不能很好的掌握入股技术的市场前景、成熟程度、预期回报量等信息,并且技术成果出资价值的确定与公司资本充实制度紧密相连,因此,承认协商作价不能放任自流,而应科以不同的法律效力,并将协商作价与验资制度相结合,以更好地发挥协商作价的作用。
第2种观点: 设备买卖合同违约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支付价款的可以要求其在催告履行期内支付,没有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交付设备的,要求其尽快支付。若因违约还造成了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合同交完预付款之后违约如何处理合同交完预付款之后违约,如果签订了合同,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抵押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有什么抵押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设备安装技术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技术合同的标的、合同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及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设计合同保密期限技术合同的保密期限不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二、超采矿许可证开采技术合同的内容是什么超采矿许可证开采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五)风险责任的承担;(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三、同一公司不同品牌加盟技术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同一公司不同品牌加盟技术合同的内容是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五)风险责任的承担;(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设备买卖合同都会涉及到巨额的采购款,因此对于设备采购的支付方式需要进行注意,一般卖方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对于这个预付款需要掌握比例,一般最高不得高于设备总价的30%,因为预付款过高,卖方可能在收到预付款后不发货或者发货迟延或者发货质量有问题,给买方造成巨额的损失。其次,大型设备的质量问题一般很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现,因此需要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并且保有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这个比例一般不能低于设备(合同)总价的10%,再低的话卖方可能以放弃质保金而不履行质量保证义务。再次,设备采购合同中要约定具体的、可行的违约责任,因为只有具体的、可行的违约责任,才能在遇到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责任的约定缺乏可操作性,那么追究对方责任将会困难重重。最后,要在设备买卖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时解决争议的管辖法院,一般而言选择设备交付地的法院解决争议,对于设备采购一方而言比较有利,建议约定为设备交付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争议解决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内容,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器买卖合同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双方信息;买卖事宜;买卖金额;支付方式;机器保修、退换;违约责任;双方签字;签署日期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机械设备转让合同(范本)受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转让方:(以下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第二条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第六条交接验收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第七条费用负担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合同内容上主要是明确: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地点;设备的性能、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付款方式及有关费用负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注意事项等。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器设备转让合同要点如下,经供参考:1、出让方身份信息,受让方身份信息。2、机器设备详情及配件。3、转移地点。4、保修期限。5、转让时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备购买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内容,其中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信息以及签订的时间地点,同时也要表示出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价格和支付的方式,在相关法规的允许下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2种观点: 以下是一份旧设备买卖合同,可以参考的。出卖方:公司(以下称甲方)买受方:公司(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买卖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出厂年月数量单价金额总价(大写)第二条设备资料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第三条设备验收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第八条设备交付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2,设备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鲁路原甲方工厂内。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第九条付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第十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其它约定条款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第十三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方:买受方:代表:代表:2015年月日旧设备买卖合同范本二出卖方:(以下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买卖标的物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出卖方负责拆卸装车,装车费用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负责车辆运输,运费由买受方负责。第三条设备交付设备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等责任。第四条设备付款签订协议后,买受方预先交付定金2万元,余款装车完毕后一次性付清,装车付款后后续一切质量及其他问题均与出卖方无关。第五条合同争议本合同生效后,若买受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争议。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方:买受方:代表:代表:2015年月日。
第3种观点: 一、设备购买协议范本设备买卖合同范本xxx公司(以下称买受方)xxx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第1条定义“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设备技术要求。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出卖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第3条价格第4条支付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4.1签约后支付总价的定金;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第5条交货与验收出卖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现场验收应在年月日起进行。第6条更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第7条保修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卖方签字:买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