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A要组建公司BC入股按协议分红嘛!这样A就是法人BC只能分红而不能干涉公司事务2、还有一情况就是3人一起组建股份制公司,法人是谁协商解决,A担任总经理打理事务,除了按股分红还必须有薪水和一切员工福利!3、只有利润可以按出资比例(或协议规定)分红。在合伙经营期间,本金不能分掉。只有在散伙时,将本金加未分配利润首先对外清偿债务(不够时,按出资比例分摊-----非有限责任公司),剩余按出资比例(或协议规定)分配。经营期间,一般不允许股东撤资。如果合伙(合作、合资)协议、章程有规定,按规定执行。4、利润分红不影响其出资额。若允许其撤资,这次分红不能影响其原出资的额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合伙人信息、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第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合伙期限。第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第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第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第七、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第八、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九、禁止行为。第十、合伙营业的继续。第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第十二、违约责任。第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四、其他。第十五、签字、签约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合伙人信息、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第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合伙期限。第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第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第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第七、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第八、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九、禁止行为。第十、合伙营业的继续。第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第十二、违约责任。第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四、其他。第十五、签字、签约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合伙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住所等;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退伙、转让、质押、除名;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美容院股份转让合同范本应包含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信息;转让标的;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付款方式;点交日期及地点;特约事项;违约处罚;双方签字;签署日期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