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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可以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吗

2024-12-1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第1种观点: 零售药店是可以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流程是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提供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等相关的资料。若是审核通过的,则发放许可证。一、食品卫生许可证去哪里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在当地卫生局办理的。需要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户,首先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许可审查股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并根据提供的一事一卡办事指南的要求,带齐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工商部门事先核准单位名称(字号)通知书;3.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4.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5.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6.卫生管理组织、制度。二、非法行医处罚条例对于非法行医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条例规定包括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根据此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医疗损害责任诉讼非法医疗机构(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二)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2种观点: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1、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向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2)递交材料,递交与所申请经营类型相关的材料;(3)材料补正,受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并告知申请单位补正材料;(4)审核阶段,审核周期为30个工作日;(5)资质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从申请到筹建需要一段较长的周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二、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1、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3、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4、开办零售企业,还应提交所属各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产相关证明。

第3种观点: 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医疗事故如何鉴定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经法人代表签字的代理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存档。C.患方和/或其代理人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出示患者的身份证或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以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患者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书的原件以供存档。2.卫生行政部门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司法机关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司法机关直接移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1种观点: 药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参考如下: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2、生物制品。3、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4、医疗器械经营。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行政许可条件具体事项: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无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的情形;2、企业内应具备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质量管理人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4、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储存设备、设施)。5、具有对经营产品进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能力。6、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必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申请立项资料目录:1、申办零售药店的请求报告。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原工作单位、与原工作单位关系、工作岗位)。4、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健康体检证明、十年内未生产、经营假劣药品的情况说明。5、拟聘药学技术人员及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健康证明、聘用协议。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7、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8、药店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平面布局示意图。9、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说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与原件一道报送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受理窗口。食品经营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区别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用来规范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两个许可证是新旧交替的关系,现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了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汉堡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天?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问题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个体执照,经营期限一般为4年;另一种是涉及前置许可审批期限的个体执照,经营期限以前置许可审批期限为准。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企业主在小区开办家政公司需要获得哪些营业执照,许可证?,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个体经营者的车牌。过户后,取消营业执照没有影响吗?对车子转让是否有影响想问一下营业执照是否己年审?营业执照年审办理流程是:1、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2、登记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年审合格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第十五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1种观点: 零售药店是可以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流程是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提供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等相关的资料。若是审核通过的,则发放许可证。一、食品卫生许可证去哪里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在当地卫生局办理的。需要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户,首先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许可审查股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并根据提供的一事一卡办事指南的要求,带齐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工商部门事先核准单位名称(字号)通知书;3.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4.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5.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6.卫生管理组织、制度。二、非法行医处罚条例对于非法行医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条例规定包括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根据此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医疗损害责任诉讼非法医疗机构(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二)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2种观点: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1、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向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2)递交材料,递交与所申请经营类型相关的材料;(3)材料补正,受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并告知申请单位补正材料;(4)审核阶段,审核周期为30个工作日;(5)资质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从申请到筹建需要一段较长的周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二、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1、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3、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4、开办零售企业,还应提交所属各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产相关证明。

第3种观点: 零售药店可以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办证首先要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提交其他材料;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包括:(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四)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二、护士资格证改名字新政策护士资格证变更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2、护士执业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3、执业机构聘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4、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5、《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6、1寸彩色相片2张。三、非法行医罪的范围有哪些非法行医犯罪:1、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生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依法吊销医生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农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农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在家庭接生之外实施医疗行为。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造成轻度残疾和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一般功能障碍;2、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传播、流行风险;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类健康;4、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5、其他情节严重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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