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院认定转移依据是在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且该类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差异是很大的。比如说对于银行存款认定转移资产的行为:1.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2.且大额资金的进出不能做合理解释。3.该笔大额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的流水相比是明显异常的,即大额资金的进出不是常态。认定不属于转移资产的行为:1.结合该银行账户之前的流水显示,离婚后的几笔转出与之前相比没有异常。2.结合本人工作性质以及收入,能够合理的解释资金频繁的流动。3.每一笔的资金流动都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且都有相关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一) 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 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四) 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五)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 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3种观点: 正常合法财产转移有:遗产继承、赠与财务、经济往来等受法律保护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1种观点: 法院判决前转移资产,算违法吗??法院判决前转移资产,算违法吗?法院判决前转移资产,算违法。1、转移财产是指采取赠与、抛弃、恶意低价转让等方式藏匿财产,以达到其非法占有不正当财产的行为。2、对于故意转移资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3、所以如果法院判决前故意转移资产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2种观点: 私自转移资产的认定标准如下:1、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5、短时间内有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进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私自转移资产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私自转移资产的处罚标准如下:1、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铁商业信誉;(四)有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财产转移法院判了可以执行。1、如果在起诉前,对方会把财产转移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2、如果法院判下来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划扣其财产。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