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2种观点: 一、确定转业、复员、退休军人工资待遇的原则党和政府对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生活待遇问题,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和办法,体现了党和政策妥善处理转业、复员、退休军人工资待遇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一)合理安排,适当照顾对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要根据他们的德才条件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在工资待遇上予以适当照顾。对复员退休军人参加地方工作后的工资待遇问题。在不同时期采取一些不同的照顾措施。这些照顾措施大体上有以下几点:1.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使他们人尽其才,并使他们的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得到合理确定。2.采取适当保留原待遇的办法。例如,我国对1949年1月到1955年8月底转业到地方工作的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曾采取不降低军队原待遇的原则,军队级别高于地方同级别的工资部分予以保留。对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人员的工资待遇,也曾采取了不降低收入和保留现有工资待遇的办法。3.在确定工资待遇时适当予以照顾。由于转业复退军人到地方工作后往往出现安置不对口的情况,或者由于他们在部队服役时间长,到地方工作后,与地方职工用同一尺度考核业务和技术,往往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确定他们的初期工资时,应予适当照顾。采取合理安排适当照顾的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的体现,对于调动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建设起着积极作用。(二)有利于职工内部团结职工队伍的团结是进引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在解决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待遇时,要使他们与地方职工的工资有一个恰当的关系,使他们的工资不低于地方同等条件的职工,既要有利于调动军队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积极性,也要有利于调动地方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职工队伍的内部团结。(三)有利于减少转业、复员、退休军人之间工资待遇上的矛盾由于国家对转业复员退休军人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因此,对新老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待遇,要注意适当衔接,尽量避免转业复员退休军人之间在工资待遇上的矛盾。解读军人工资待遇二、广西离退休生活补贴政策对于一切离休退休的老干部,他们的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应当一律不变。(中发[1982]13号)在举行重大庆祝会、纪念会等,要请离休干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劳人老[1982]10号)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原则上按同级在职干部的待遇阅读机要文件、听重要报告、看必要的学习材料以及参加重要的政治活动和会议。对因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休干部,在不违背保密制度的原则下,老干部部门指定专人赴离休干部住地送阅重要文件或口头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国办发[1983]39号)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据各地经验,在他们健康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组织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一些活动。三、退休补贴如果公司是按劳动法和社保法的规定为员工办理了社保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没有规定公司还要给予补贴。当然如果公司效益好,也可以给予退休员工一些补贴。但没有强制性规定。综上所述,对于一切离休退休的老干部,他们的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应当一律不变。(中发[1982]13号)在举行重大庆祝会、纪念会等,要请离休干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网专业律师。
第3种观点: 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1、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1)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 1390 元至 485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1510 元至 6010 元;(2)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 月 1390 元至 477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1510 元至 5910 元;(3)工人由现行的每月 1360 元至 201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1480 元至 2250 元。2、薪级工资标准:(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 215 元至 6355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260 元至 7204 元;(2)工人由现行的每月 185 元至 2047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225 元至 2232 元。企业支付工资的方式: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2、企业应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也可以由劳动者授权的亲属代为领取,但应当有委托证明;3、企业应及时支付工资。企业必须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并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如果工资按年结算,则应按月预付,到期结算。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照约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期支付工资。工资如果按月支付,必须确定支付日期。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期满时结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2种观点: 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广西退休金计算方法: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一、退休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中,降低了农民缴纳保险金的负担,由政府财政进行部分保险金的补贴,或者是集体村委会进行援助,也规定了养老保险金缴纳的年限及领取的条件,未缴满15年的,有子女或者自行补满15年,可一次性补满。二、不在户口所在地购买养老保险最后在哪领养老金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广西退休金新计算办法是: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金一般包含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基本养老金是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养老金则是根据个人累计缴费的年限、缴费工资、所在地职工的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的。具体的计算方法为: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一般计发月数主要根据退休的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即计发月数等于人口平均寿命减去退休年龄乘以12;2、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等于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的月均工资加上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之和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