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必需恪守职业道德。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医务人员应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实,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医师,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3.如何对护士进行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1.开展中国诊护理专科培训的必要性 为适应中国救医学的发展,提高中国诊护理质量,促进中国诊护理专业化和中国诊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诊科患者病情中国重、病种复杂、治疗和抢救技术要求高等临床特点,应对中国诊专科护士进行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专科培训,并建立权威的CNS资格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建立一支高素质中国救护理队伍,以提高中国诊患者的护理质量,培训内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1专业理论培训 以往单纯依靠工作年限的增长、工作经验的积累来提高中国救水平的现状十分不利于中国诊科护士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理论教学内容涉及中国救监护的所有内容,学科发展与专科护士发展趋势、循证护理、护理科研、护理教育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等, 结合当前临床工作的需要,增加和护士相关的法律法规,聘请年资高、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授课,采取理论讲座、病例分析、操作示范、临床实践等多种授课形式,注意新颖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并让学员参与其中,通过反复实践的中国诊培训课程,使护士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疾病的中国救措施,巩固专科护理知识,同时培养中国救配合能力,更好的达到教学效果。 1.2抢救技术培训 中国诊患者病种复杂,涉及专业多,需要中国诊护士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如掌握心肺复苏相关技术、气管插管技术、呼吸机的使用技术、电动洗胃机的操作技术、电击除颤技术、心电监护相关技术、心电图检查技术、电动吸痰等操作技术,全面掌握中国救技能,训练护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进行中国救情景模拟演练,考核专业知识技能,保证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充分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全面提高中国诊科护士的整体中国救技能的目的,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抢救率、降低死亡率。 1.3抢救程序培训 在抢救程序培训中,合理安排护士在抢救过程中的人员配置,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缩短抢救时间,提高抢救效率,首先根据病种制定出相关抢救程序,严格操作程序培训,包括理论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有抢救、分诊和应中国沟通技能,内容贯穿了中国诊中国救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各种危重病抢救护理、中国救技术、监护技术以及灾害救援和突发事件的中国诊应对,并运用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现场演练,考核护士的中国救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以提高专科护士面对突发问题的应中国处理能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4职业素质培训 护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是保证护理质量的提高和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关键,作为中国诊护士经常面对各种紧中国突发事件,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才能做到处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因此要求中国诊护士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对患者病情的轻重缓中国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能对复杂多变的病情给予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可聘请礼仪专家讲授护理相关的着装、仪表和语言等礼仪方面的知识,使护士在熟练掌握中国诊护理专业技能的同时,在实施护理服务时举止稳重、得体、大方,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使护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 2.建立中国诊护理实训基地 学员培训按临床带教计划完成实践项目及考核内容培训,制订合理的临床实践计划,保证学员能够顺利的完成临床实践计划,按国际中国救服务体系(EMSS)培训中国诊专科护士,即院前中国救-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三大环节进行培训,临床实践安排院前中国救120、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院前中国救应掌握危重患者的现场救护,中国诊抢救室应熟练掌握抢救药品、抢救设备、中国救技能及抢救护理记录等,中国诊ICU应掌握重症监护、观察护理等,使中国诊抢救患者在院前120、抢救室、监护室得到连续、完整的中国救护理,只有建立健全专科护理培训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中国救专科护士的中国救意识、中国救技能、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3.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 目前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尚无统一标准,护理管理者可根据各自医院的实情选择不同的方式,有利于培养中国诊护士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随着国际交流的日渐增多,作为医院窗口的中国诊科经常接治来自不同国家的友人,需要具有较高英语沟通能力的中国诊专科护士,以便提供更为优质的护理服务,因此,应将护理英语培训纳入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的内容,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专科知识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通过,方可取得中国诊专科护士资格。 4.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中国救专科护士培养主要以在职教育为主,培训基地为医院,安排中国诊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授课,针对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理论基础不扎实、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较薄弱、开展科研工作压力较大及缺乏统一的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教材等问题,目前亟待解决规范化的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训教材和培训方式,成立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通过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模拟考核等内容。4.如何防范医疗纠纷.ppt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 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4 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5.有哪些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 法规: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1.10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2008.07.10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2008.06.17 4 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2007.12.26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07.04.17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7.03.31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6.07.30 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08.03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5.03.30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2003.07.16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3.04.25 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2002.11.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08.04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标准延期执行问题的复函 2001.11.30 1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 2001.03.10 16 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00.06.07 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06.11 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6.10.10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6.04.16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4.09.29 21 药品行政保护
第3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GONGQ岁月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手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地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地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地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地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地规范,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地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地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地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地民主经管.(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地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地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经管部门。2.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3.介绍一本实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是一本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制,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在2011年1月1日出版的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版)(套装上下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对照)(上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对照)(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版)(套装上下册)》共收录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58件,行政法规45件。涵盖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类、民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尤其注重涉外领域法律文件的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版)(套装上下册)》的英文译本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审定。4.要学法律事务先得看什么书有心学习法律很好。首先了解下“经济法”是什么。“经济法”不是一本法典,而是由很多的单行法组成,简而言之就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部门法。其次,经济法包含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达十几个部门法律。最后,学习经济法需要了解各种单行法规,有个大概的了解,可以从教科书入手,了解法条是不可少的,参考的书目有《经济法(第二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潘静成,刘文华 主编)、《经济法/新世纪高等学校教材》(任荣明 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
第1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必需恪守职业道德。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医务人员应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实,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医师,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3.如何对护士进行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1.开展中国诊护理专科培训的必要性 为适应中国救医学的发展,提高中国诊护理质量,促进中国诊护理专业化和中国诊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诊科患者病情中国重、病种复杂、治疗和抢救技术要求高等临床特点,应对中国诊专科护士进行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专科培训,并建立权威的CNS资格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建立一支高素质中国救护理队伍,以提高中国诊患者的护理质量,培训内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1专业理论培训 以往单纯依靠工作年限的增长、工作经验的积累来提高中国救水平的现状十分不利于中国诊科护士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理论教学内容涉及中国救监护的所有内容,学科发展与专科护士发展趋势、循证护理、护理科研、护理教育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等, 结合当前临床工作的需要,增加和护士相关的法律法规,聘请年资高、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授课,采取理论讲座、病例分析、操作示范、临床实践等多种授课形式,注意新颖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并让学员参与其中,通过反复实践的中国诊培训课程,使护士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疾病的中国救措施,巩固专科护理知识,同时培养中国救配合能力,更好的达到教学效果。 1.2抢救技术培训 中国诊患者病种复杂,涉及专业多,需要中国诊护士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如掌握心肺复苏相关技术、气管插管技术、呼吸机的使用技术、电动洗胃机的操作技术、电击除颤技术、心电监护相关技术、心电图检查技术、电动吸痰等操作技术,全面掌握中国救技能,训练护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进行中国救情景模拟演练,考核专业知识技能,保证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充分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全面提高中国诊科护士的整体中国救技能的目的,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抢救率、降低死亡率。 1.3抢救程序培训 在抢救程序培训中,合理安排护士在抢救过程中的人员配置,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缩短抢救时间,提高抢救效率,首先根据病种制定出相关抢救程序,严格操作程序培训,包括理论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有抢救、分诊和应中国沟通技能,内容贯穿了中国诊中国救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各种危重病抢救护理、中国救技术、监护技术以及灾害救援和突发事件的中国诊应对,并运用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现场演练,考核护士的中国救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以提高专科护士面对突发问题的应中国处理能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4职业素质培训 护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是保证护理质量的提高和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关键,作为中国诊护士经常面对各种紧中国突发事件,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才能做到处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因此要求中国诊护士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对患者病情的轻重缓中国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能对复杂多变的病情给予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可聘请礼仪专家讲授护理相关的着装、仪表和语言等礼仪方面的知识,使护士在熟练掌握中国诊护理专业技能的同时,在实施护理服务时举止稳重、得体、大方,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使护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 2.建立中国诊护理实训基地 学员培训按临床带教计划完成实践项目及考核内容培训,制订合理的临床实践计划,保证学员能够顺利的完成临床实践计划,按国际中国救服务体系(EMSS)培训中国诊专科护士,即院前中国救-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三大环节进行培训,临床实践安排院前中国救120、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院前中国救应掌握危重患者的现场救护,中国诊抢救室应熟练掌握抢救药品、抢救设备、中国救技能及抢救护理记录等,中国诊ICU应掌握重症监护、观察护理等,使中国诊抢救患者在院前120、抢救室、监护室得到连续、完整的中国救护理,只有建立健全专科护理培训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中国救专科护士的中国救意识、中国救技能、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3.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 目前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尚无统一标准,护理管理者可根据各自医院的实情选择不同的方式,有利于培养中国诊护士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随着国际交流的日渐增多,作为医院窗口的中国诊科经常接治来自不同国家的友人,需要具有较高英语沟通能力的中国诊专科护士,以便提供更为优质的护理服务,因此,应将护理英语培训纳入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的内容,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专科知识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通过,方可取得中国诊专科护士资格。 4.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中国救专科护士培养主要以在职教育为主,培训基地为医院,安排中国诊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授课,针对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理论基础不扎实、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较薄弱、开展科研工作压力较大及缺乏统一的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教材等问题,目前亟待解决规范化的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训教材和培训方式,成立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通过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模拟考核等内容。4.如何防范医疗纠纷.ppt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 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4 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5.有哪些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 法规: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1.10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2008.07.10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2008.06.17 4 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2007.12.26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07.04.17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7.03.31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6.07.30 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08.03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5.03.30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2003.07.16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3.04.25 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2002.11.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08.04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标准延期执行问题的复函 2001.11.30 1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 2001.03.10 16 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00.06.07 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06.11 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6.10.10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6.04.16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4.09.29 21 药品行政保护
第2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卫生院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有本书《医疗卫生人员法律法规必读》本书对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了解的最新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类编辑。按工作需要分为五篇:(一)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包括:医师、护士、乡村医生、外国医师来华行医;(二)医疗机构的管理。包括: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法律责任;(三)疾病控制与医疗预防保健。包括:传染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医疗废物处理、血液管理、母婴保健、医疗保健活动中的患方权益;(四)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包括: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五)医疗事故处理。包括:医疗事故概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责任。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其他卫生机构执业人员工作、学习的必备工具书。3.如何制定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的制定是个系统工程,一、培训需求分析培训需求分析需要从企业、工作、个人三个方面进行。首先,要进行企业分析,确定企业范围内的培训需求,以保证培训计划符合企业的整体目标和战略要求。其次,要进行工作分析,分析员工取得理想的工作绩效所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再次,要进行个人分析,将员工现有的水平与预期未来对员工技能的要求进行比照,看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差距。当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就要进行培训。二、培训方案组成要素分析培训方案是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指导者、培训对象、培训日期与时间、培训场所与设备以及培训方法的有机结合。在培训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要对培训方案的各组成要素进行具体分析。(一)培训目标的确定确定培训目标会给培训计划提供明确的方向。有了培训目标,才能确定培训对象、内容、时间、教师、方法等具体内容,并在培训之后对照此目标进行效果评估。确定了总体培训目标,再把培训目标进行细化,就成了各层次的具体目标。目标越具体越具有可操作性,越有利于总体目标的实现。(二)培训内容的选择一般来说,培训内容包括三个层次,即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知识培训是企业培训中的第一个层次。员工听一次讲座或者看一本书,就可能获得相应的知识。知识培训有利于理解概念,增强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技能培训是企业培训中的第二个层次。招进新员工、采用新设备、引进新技术等都要求进行技能培训,因为抽象的知识培训不可能立即适应具体的操作。素质培训是企业培训中的最高层次。素质高的员工即使在短期内缺乏知识和技能,也会为实现目标有效、主动地进行学习。究竟选择哪个层次的培训内容,是由不同受训者的具体情况决定的。一般来说,管理者偏向于知识培训和素质培训,一般职员偏向于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三)培训指导者的确定培训资源可分为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内部资源包括企业的领导、具备特殊知识和技能的员工,外部资源是指专业培训人员、公开研讨会或学术讲座等。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各有优缺点,应根据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内容来确定。(四)培训对象的确定根据培训需求、培训内容,可以确定培训对象。岗前培训是向新员工介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岗位职责等内容,使其迅速适应环境。对于即将转换工作岗位的员工或者不能适应当前岗位的员工,可以进行在岗培训或脱产培训。(五)培训日期的选择通常情况下,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时就需要进行培训:新员工加盟企业,员工即将晋升或岗位轮换,环境的改变要求不断地培训老员工,满足发展的需要。(六)培训方法的选择企业培训的方法有很多种,如讲授法、演示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视听法、角色扮演法等。各种培训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缺点。为了提高培训质量,达到培训目的,往往需要将各种方法配合起来灵活运用。(七)培训场所和设备的选择培训场所有教室、会议室、工作现场等。若以技能培训为内容,最适宜的场所为工作现场,因为培训内容的具体性,许多工作设备是无法弄进教室或会议室的。培训设备包括教材、模型、幻灯机等。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最终决定培训场所和设备。总之,员工培训是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指导者、培训对象、培训日期、培训方法和培训场所及设备的有机结合。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一个以培训目标为指南的系统的培训方案。三、培训方案的评估和完善从培训需求分析开始到最终制定出一个系统的培训方案,并不意味着培训方案的设计工作已经完成,还需要不断测评、修改。只有不断测评、修改,才能使培训方案逐渐完善。培训方案的测评要从三个角度来考察:一是从培训方案本身的角度来考察,看方案的各个组成要素是否合理,各要素前后是否协调一致;看培训对象是否对此培训感兴趣,培训对象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看以此方案进行培训,传授的信息是否能被培训对象吸收。二是从培训对象的角度来考察,看培训对象培训前后行为的改变是否与所期望的一致,如果不一致,找出原因,对症下药。三是从培训实际效果的角度来考察,即分析培训的成本收益比。培训的成本包括培训需求分析费用、培训方案的设计费用、培训方案实施费用等。若成本高于收益,则说明此方案不可行,应找出原因,设计更优的方案4.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培训需要注意哪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总结为以下几点: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3、公民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计划与生育的义务;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的权利;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7、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8、公民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人口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生存和人类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在我国,人口数量最多的确成了“中国最大的难题”,在生产力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吃饭、教育、就业等都成为严重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就是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完善人口结构。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提高人口质量,完善人口结构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坚持实行计划生育。 三、我国的现行生育政策是什么? 国家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政策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主动到乡级计生机构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5.卫生培训制度职责如下: 一、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师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二、认真制定好学期和学年的健康教育计划,学年末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和总结,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学期四次,确保授课质量,开课率达100%。三、建设好健康教育各种宣传阵地,充分运用校报、广播、健康小报、文化长廊等进行健康教育,使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四、在上级防疫部门协助下,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切实做好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五、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计划生育工作。六、有计划地搞好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以在岗学习培训为主,每学年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七、检查、督促、指导、搞好环境卫生,坚持做到每天检查、公布结果,协助伙房搞好膳食和饮水卫生,检查饮食卫生的执行情况,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八、做好面向学生的简易治疗、急救及转治工作,保证不发生事故。九、严守作息、轮值制度,完成临时突击性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6.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总则是什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 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卫技人 员)的服务水平,以适应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乡镇卫生院在职卫技人员。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卫技人员是指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护 理、药剂、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四条本规定中的培训是指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进行以胜 任岗位要求为基础,以学习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 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为目的各种教育培训 活动。第五条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有参加和接受培训的权利与 义务。
第3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您好,有关于药事法规的培训资料么有关药品生产企业药事法规的培训资料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下载,最好是多做题目,一边做题目一边有目的的复习,效果最好。下面是下载的一点题目: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1.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 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 项,一般项目 项。2. 根据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应有 和 的措施。3. 质量受权人具有 ,这是受权人最核心的内涵。受权人独立于总经理,独立于生产活动而行使质量管理职责,不受到企业利益、财务、生产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保证 不受到其他因素干扰,不向其他因素妥协,也是受权人制度实施的根本目的。4.物料必须经过 或 审核,决定是否批放行。5.受权人转授权时,必须有书面的转授权 ,明确 的职责。6.2010年药典二部附录201页中关于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参考表中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应说明生成产物的数目及 的变化,如有可能应说明有关物质中何者为原料中的中间体,何者为降解产物,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 。7.原料药长期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项目有性状、、含量、有关物质、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8. 药物制剂长期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项目有性状、、PH值、可见异物、、无菌。9.药典二部(2010)计量符号中“%(ml/g)”表示溶液 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g/ml)”表示溶液 中含有溶质若干克。10.“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 ;”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 。 11. 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凝血酶冻干粉”水份测定由“干燥失重法”变更为 。12.2010版附录中要求注射用水的储存方式和静态储存期限应经过 确保水质符合质量要求,例如可以在80以上保温或 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的状态存放。13. 物料应有能准确反映物料数量 的相关记录。14. 生产、检验设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 管理。二、选择(2分/每题,共50分)1、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 , 对于无规定使用期限的物料 , 其使用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 )年 : A.1 年 ; B.2 年 ; C.3 年 ; D.4 年。2、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放行前对其有关记录审核是 : ( )A.质量管理部门 B. 生产管理部门 C. 销售管理部门 D. 企业负责人。3.2010版中国药典与2005版相比 “注射用水”增加的检查项目是( )A.细菌内毒素 B.微生物限度 C.总有机碳 D.不挥发物与重金属4.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凝血酶冻干粉”按无水物计算,每1mg凝血酶的活力不得少于10单位。含凝血酶应为标示量的( )A.80%以上 B.80% ~150% C. 100%~150% D.150%以下5. 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凝血酶冻干粉”水份测定由“干燥失重法”变更为“费休氏法”,限度由3%改为( );A. 4 % B. 5 % C.6 % D.7 %6. 2010年版
第1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必需恪守职业道德。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医务人员应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实,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医师,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3.如何对护士进行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1.开展中国诊护理专科培训的必要性 为适应中国救医学的发展,提高中国诊护理质量,促进中国诊护理专业化和中国诊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诊科患者病情中国重、病种复杂、治疗和抢救技术要求高等临床特点,应对中国诊专科护士进行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专科培训,并建立权威的CNS资格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建立一支高素质中国救护理队伍,以提高中国诊患者的护理质量,培训内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1专业理论培训 以往单纯依靠工作年限的增长、工作经验的积累来提高中国救水平的现状十分不利于中国诊科护士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理论教学内容涉及中国救监护的所有内容,学科发展与专科护士发展趋势、循证护理、护理科研、护理教育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等, 结合当前临床工作的需要,增加和护士相关的法律法规,聘请年资高、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授课,采取理论讲座、病例分析、操作示范、临床实践等多种授课形式,注意新颖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并让学员参与其中,通过反复实践的中国诊培训课程,使护士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疾病的中国救措施,巩固专科护理知识,同时培养中国救配合能力,更好的达到教学效果。 1.2抢救技术培训 中国诊患者病种复杂,涉及专业多,需要中国诊护士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如掌握心肺复苏相关技术、气管插管技术、呼吸机的使用技术、电动洗胃机的操作技术、电击除颤技术、心电监护相关技术、心电图检查技术、电动吸痰等操作技术,全面掌握中国救技能,训练护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进行中国救情景模拟演练,考核专业知识技能,保证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充分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全面提高中国诊科护士的整体中国救技能的目的,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抢救率、降低死亡率。 1.3抢救程序培训 在抢救程序培训中,合理安排护士在抢救过程中的人员配置,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缩短抢救时间,提高抢救效率,首先根据病种制定出相关抢救程序,严格操作程序培训,包括理论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有抢救、分诊和应中国沟通技能,内容贯穿了中国诊中国救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各种危重病抢救护理、中国救技术、监护技术以及灾害救援和突发事件的中国诊应对,并运用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现场演练,考核护士的中国救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以提高专科护士面对突发问题的应中国处理能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4职业素质培训 护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是保证护理质量的提高和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关键,作为中国诊护士经常面对各种紧中国突发事件,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才能做到处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因此要求中国诊护士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对患者病情的轻重缓中国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能对复杂多变的病情给予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可聘请礼仪专家讲授护理相关的着装、仪表和语言等礼仪方面的知识,使护士在熟练掌握中国诊护理专业技能的同时,在实施护理服务时举止稳重、得体、大方,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使护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 2.建立中国诊护理实训基地 学员培训按临床带教计划完成实践项目及考核内容培训,制订合理的临床实践计划,保证学员能够顺利的完成临床实践计划,按国际中国救服务体系(EMSS)培训中国诊专科护士,即院前中国救-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三大环节进行培训,临床实践安排院前中国救120、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院前中国救应掌握危重患者的现场救护,中国诊抢救室应熟练掌握抢救药品、抢救设备、中国救技能及抢救护理记录等,中国诊ICU应掌握重症监护、观察护理等,使中国诊抢救患者在院前120、抢救室、监护室得到连续、完整的中国救护理,只有建立健全专科护理培训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中国救专科护士的中国救意识、中国救技能、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3.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 目前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尚无统一标准,护理管理者可根据各自医院的实情选择不同的方式,有利于培养中国诊护士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随着国际交流的日渐增多,作为医院窗口的中国诊科经常接治来自不同国家的友人,需要具有较高英语沟通能力的中国诊专科护士,以便提供更为优质的护理服务,因此,应将护理英语培训纳入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的内容,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专科知识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通过,方可取得中国诊专科护士资格。 4.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中国救专科护士培养主要以在职教育为主,培训基地为医院,安排中国诊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授课,针对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理论基础不扎实、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较薄弱、开展科研工作压力较大及缺乏统一的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教材等问题,目前亟待解决规范化的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训教材和培训方式,成立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通过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模拟考核等内容。4.如何防范医疗纠纷.ppt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 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4 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5.有哪些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 法规: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1.10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2008.07.10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2008.06.17 4 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2007.12.26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07.04.17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7.03.31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6.07.30 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08.03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5.03.30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2003.07.16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3.04.25 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2002.11.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08.04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标准延期执行问题的复函 2001.11.30 1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 2001.03.10 16 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00.06.07 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06.11 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6.10.10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6.04.16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4.09.29 21 药品行政保护
第2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GONGQ岁月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手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地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地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地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地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地规范,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地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地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地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地民主经管.(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地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地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经管部门。2.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3.介绍一本实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是一本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制,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在2011年1月1日出版的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版)(套装上下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对照)(上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对照)(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版)(套装上下册)》共收录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58件,行政法规45件。涵盖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类、民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尤其注重涉外领域法律文件的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版)(套装上下册)》的英文译本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审定。4.要学法律事务先得看什么书有心学习法律很好。首先了解下“经济法”是什么。“经济法”不是一本法典,而是由很多的单行法组成,简而言之就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部门法。其次,经济法包含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达十几个部门法律。最后,学习经济法需要了解各种单行法规,有个大概的了解,可以从教科书入手,了解法条是不可少的,参考的书目有《经济法(第二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潘静成,刘文华 主编)、《经济法/新世纪高等学校教材》(任荣明 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
第3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第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第四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第六条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卫生部、人事部的领导下,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科组成员。委员会的职能是: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 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3.负责拟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等;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5.组织选编、出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优秀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6.开展远程教育,推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7.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部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8.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第七条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卫生厅(局)、人事厅(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委员会的职能是:1.拟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和计划;2.依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拟订实施细则;3.评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结果作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4.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工作,开展远程教育;5.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6.评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第八条 地(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负责贯彻落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各项活动。第九条 各单位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第十条 各级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和学术团体应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第十二条 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学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第十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习对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开展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经考核认可授予学分。相应的自学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五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分类提前公布,供各地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第十六条 经审批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国家级继续医。3.医学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年2月28日颁布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1月4日颁布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00年颁布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5.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办法6.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考核办法7.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分等办法8.全国医院工作条例9.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年2月20日颁布11.进口药品管理办法12.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办法 1999年颁布13.仿制药品审批办法 1999年颁布14.新药审批办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8年6月26日颁布16.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1993年10月31日颁布4.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必需恪守职业道德。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医务人员应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实,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医师,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5.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遵守哪些法律法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全国性行业协(学)会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的各种标准、规程、规范、制度的总称。狭义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指医疗机构制定的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检验、医技诊断治疗及医用物品供应等各项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方法、步骤。狭义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涵盖了临床医学二、三级专业学科和临床诊疗辅助专业,包括从临床的一般性问题到专科性疾病,从病因诊断到护理治疗,从常用的诊疗技术到高新诊疗技术等内容。随着条例的实施,全国性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应当陆续制订、修订、公布、实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必需恪守职业道德。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医务人员应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实,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医师,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由于医学是快速发展的学科,是一个高科技、复杂技术应用最多、应用较快的学科。由于医疗信息的不对等,患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因此,社会对卫生系统提出的要求高于其他行业,也严于其他行业。医务人员在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的同时,还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责任心,恪守职业道德,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为患者解除病痛,促进身心健康。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6.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003年8月28日14:11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分类号】 2360069301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930326 【实施日期】 9401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医政类 【文号】 卫生部令第31号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条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七条 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第八条 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第九条 护士执业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监制。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 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明; (三)健康检查证明;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十五条 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 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第十七条 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服刑期间;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三)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四)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第四章 执 业 第十九条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第二十四条 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第二十六条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第二十八条 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 第二十九条 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护士以上技术职称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7.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40(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更多信息可关注我方网站8.医学类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扩展资料:I类学分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其计算方法如下: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
第1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
第2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您好,有关于药事法规的培训资料么有关药品生产企业药事法规的培训资料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下载,最好是多做题目,一边做题目一边有目的的复习,效果最好。下面是下载的一点题目: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1.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 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 项,一般项目 项。2. 根据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应有 和 的措施。3. 质量受权人具有 ,这是受权人最核心的内涵。受权人独立于总经理,独立于生产活动而行使质量管理职责,不受到企业利益、财务、生产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保证 不受到其他因素干扰,不向其他因素妥协,也是受权人制度实施的根本目的。4.物料必须经过 或 审核,决定是否批放行。5.受权人转授权时,必须有书面的转授权 ,明确 的职责。6.2010年药典二部附录201页中关于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参考表中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应说明生成产物的数目及 的变化,如有可能应说明有关物质中何者为原料中的中间体,何者为降解产物,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 。7.原料药长期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项目有性状、、含量、有关物质、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8. 药物制剂长期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项目有性状、、PH值、可见异物、、无菌。9.药典二部(2010)计量符号中“%(ml/g)”表示溶液 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g/ml)”表示溶液 中含有溶质若干克。10.“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 ;”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 。 11. 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凝血酶冻干粉”水份测定由“干燥失重法”变更为 。12.2010版附录中要求注射用水的储存方式和静态储存期限应经过 确保水质符合质量要求,例如可以在80以上保温或 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的状态存放。13. 物料应有能准确反映物料数量 的相关记录。14. 生产、检验设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 管理。二、选择(2分/每题,共50分)1、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 , 对于无规定使用期限的物料 , 其使用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 )年 : A.1 年 ; B.2 年 ; C.3 年 ; D.4 年。2、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放行前对其有关记录审核是 : ( )A.质量管理部门 B. 生产管理部门 C. 销售管理部门 D. 企业负责人。3.2010版中国药典与2005版相比 “注射用水”增加的检查项目是( )A.细菌内毒素 B.微生物限度 C.总有机碳 D.不挥发物与重金属4.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凝血酶冻干粉”按无水物计算,每1mg凝血酶的活力不得少于10单位。含凝血酶应为标示量的( )A.80%以上 B.80% ~150% C. 100%~150% D.150%以下5. 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凝血酶冻干粉”水份测定由“干燥失重法”变更为“费休氏法”,限度由3%改为( );A. 4 % B. 5 % C.6 % D.7 %6. 2010年版
第3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必需恪守职业道德。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医务人员应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实,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医师,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3.如何对护士进行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1.开展中国诊护理专科培训的必要性 为适应中国救医学的发展,提高中国诊护理质量,促进中国诊护理专业化和中国诊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诊科患者病情中国重、病种复杂、治疗和抢救技术要求高等临床特点,应对中国诊专科护士进行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专科培训,并建立权威的CNS资格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建立一支高素质中国救护理队伍,以提高中国诊患者的护理质量,培训内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1专业理论培训 以往单纯依靠工作年限的增长、工作经验的积累来提高中国救水平的现状十分不利于中国诊科护士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理论教学内容涉及中国救监护的所有内容,学科发展与专科护士发展趋势、循证护理、护理科研、护理教育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等, 结合当前临床工作的需要,增加和护士相关的法律法规,聘请年资高、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授课,采取理论讲座、病例分析、操作示范、临床实践等多种授课形式,注意新颖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并让学员参与其中,通过反复实践的中国诊培训课程,使护士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疾病的中国救措施,巩固专科护理知识,同时培养中国救配合能力,更好的达到教学效果。 1.2抢救技术培训 中国诊患者病种复杂,涉及专业多,需要中国诊护士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如掌握心肺复苏相关技术、气管插管技术、呼吸机的使用技术、电动洗胃机的操作技术、电击除颤技术、心电监护相关技术、心电图检查技术、电动吸痰等操作技术,全面掌握中国救技能,训练护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进行中国救情景模拟演练,考核专业知识技能,保证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充分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全面提高中国诊科护士的整体中国救技能的目的,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抢救率、降低死亡率。 1.3抢救程序培训 在抢救程序培训中,合理安排护士在抢救过程中的人员配置,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缩短抢救时间,提高抢救效率,首先根据病种制定出相关抢救程序,严格操作程序培训,包括理论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有抢救、分诊和应中国沟通技能,内容贯穿了中国诊中国救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各种危重病抢救护理、中国救技术、监护技术以及灾害救援和突发事件的中国诊应对,并运用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现场演练,考核护士的中国救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以提高专科护士面对突发问题的应中国处理能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4职业素质培训 护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是保证护理质量的提高和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关键,作为中国诊护士经常面对各种紧中国突发事件,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才能做到处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因此要求中国诊护士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对患者病情的轻重缓中国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能对复杂多变的病情给予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可聘请礼仪专家讲授护理相关的着装、仪表和语言等礼仪方面的知识,使护士在熟练掌握中国诊护理专业技能的同时,在实施护理服务时举止稳重、得体、大方,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使护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 2.建立中国诊护理实训基地 学员培训按临床带教计划完成实践项目及考核内容培训,制订合理的临床实践计划,保证学员能够顺利的完成临床实践计划,按国际中国救服务体系(EMSS)培训中国诊专科护士,即院前中国救-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三大环节进行培训,临床实践安排院前中国救120、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院前中国救应掌握危重患者的现场救护,中国诊抢救室应熟练掌握抢救药品、抢救设备、中国救技能及抢救护理记录等,中国诊ICU应掌握重症监护、观察护理等,使中国诊抢救患者在院前120、抢救室、监护室得到连续、完整的中国救护理,只有建立健全专科护理培训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中国救专科护士的中国救意识、中国救技能、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3.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 目前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尚无统一标准,护理管理者可根据各自医院的实情选择不同的方式,有利于培养中国诊护士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随着国际交流的日渐增多,作为医院窗口的中国诊科经常接治来自不同国家的友人,需要具有较高英语沟通能力的中国诊专科护士,以便提供更为优质的护理服务,因此,应将护理英语培训纳入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的内容,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专科知识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通过,方可取得中国诊专科护士资格。 4.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中国救专科护士培养主要以在职教育为主,培训基地为医院,安排中国诊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授课,针对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理论基础不扎实、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较薄弱、开展科研工作压力较大及缺乏统一的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教材等问题,目前亟待解决规范化的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训教材和培训方式,成立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通过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模拟考核等内容。4.如何防范医疗纠纷.ppt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 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4 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5.有哪些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 法规: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1.10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2008.07.10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2008.06.17 4 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2007.12.26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07.04.17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7.03.31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6.07.30 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08.03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5.03.30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2003.07.16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3.04.25 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2002.11.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08.04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标准延期执行问题的复函 2001.11.30 1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 2001.03.10 16 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00.06.07 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06.11 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6.10.10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6.04.16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4.09.29 21 药品行政保护
第1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
第2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卫生院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有本书《医疗卫生人员法律法规必读》本书对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了解的最新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类编辑。按工作需要分为五篇:(一)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包括:医师、护士、乡村医生、外国医师来华行医;(二)医疗机构的管理。包括: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法律责任;(三)疾病控制与医疗预防保健。包括:传染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医疗废物处理、血液管理、母婴保健、医疗保健活动中的患方权益;(四)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包括: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五)医疗事故处理。包括:医疗事故概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责任。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其他卫生机构执业人员工作、学习的必备工具书。3.如何制定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的制定是个系统工程,一、培训需求分析培训需求分析需要从企业、工作、个人三个方面进行。首先,要进行企业分析,确定企业范围内的培训需求,以保证培训计划符合企业的整体目标和战略要求。其次,要进行工作分析,分析员工取得理想的工作绩效所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再次,要进行个人分析,将员工现有的水平与预期未来对员工技能的要求进行比照,看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差距。当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就要进行培训。二、培训方案组成要素分析培训方案是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指导者、培训对象、培训日期与时间、培训场所与设备以及培训方法的有机结合。在培训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要对培训方案的各组成要素进行具体分析。(一)培训目标的确定确定培训目标会给培训计划提供明确的方向。有了培训目标,才能确定培训对象、内容、时间、教师、方法等具体内容,并在培训之后对照此目标进行效果评估。确定了总体培训目标,再把培训目标进行细化,就成了各层次的具体目标。目标越具体越具有可操作性,越有利于总体目标的实现。(二)培训内容的选择一般来说,培训内容包括三个层次,即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知识培训是企业培训中的第一个层次。员工听一次讲座或者看一本书,就可能获得相应的知识。知识培训有利于理解概念,增强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技能培训是企业培训中的第二个层次。招进新员工、采用新设备、引进新技术等都要求进行技能培训,因为抽象的知识培训不可能立即适应具体的操作。素质培训是企业培训中的最高层次。素质高的员工即使在短期内缺乏知识和技能,也会为实现目标有效、主动地进行学习。究竟选择哪个层次的培训内容,是由不同受训者的具体情况决定的。一般来说,管理者偏向于知识培训和素质培训,一般职员偏向于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三)培训指导者的确定培训资源可分为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内部资源包括企业的领导、具备特殊知识和技能的员工,外部资源是指专业培训人员、公开研讨会或学术讲座等。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各有优缺点,应根据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内容来确定。(四)培训对象的确定根据培训需求、培训内容,可以确定培训对象。岗前培训是向新员工介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岗位职责等内容,使其迅速适应环境。对于即将转换工作岗位的员工或者不能适应当前岗位的员工,可以进行在岗培训或脱产培训。(五)培训日期的选择通常情况下,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时就需要进行培训:新员工加盟企业,员工即将晋升或岗位轮换,环境的改变要求不断地培训老员工,满足发展的需要。(六)培训方法的选择企业培训的方法有很多种,如讲授法、演示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视听法、角色扮演法等。各种培训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缺点。为了提高培训质量,达到培训目的,往往需要将各种方法配合起来灵活运用。(七)培训场所和设备的选择培训场所有教室、会议室、工作现场等。若以技能培训为内容,最适宜的场所为工作现场,因为培训内容的具体性,许多工作设备是无法弄进教室或会议室的。培训设备包括教材、模型、幻灯机等。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最终决定培训场所和设备。总之,员工培训是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指导者、培训对象、培训日期、培训方法和培训场所及设备的有机结合。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一个以培训目标为指南的系统的培训方案。三、培训方案的评估和完善从培训需求分析开始到最终制定出一个系统的培训方案,并不意味着培训方案的设计工作已经完成,还需要不断测评、修改。只有不断测评、修改,才能使培训方案逐渐完善。培训方案的测评要从三个角度来考察:一是从培训方案本身的角度来考察,看方案的各个组成要素是否合理,各要素前后是否协调一致;看培训对象是否对此培训感兴趣,培训对象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看以此方案进行培训,传授的信息是否能被培训对象吸收。二是从培训对象的角度来考察,看培训对象培训前后行为的改变是否与所期望的一致,如果不一致,找出原因,对症下药。三是从培训实际效果的角度来考察,即分析培训的成本收益比。培训的成本包括培训需求分析费用、培训方案的设计费用、培训方案实施费用等。若成本高于收益,则说明此方案不可行,应找出原因,设计更优的方案4.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培训需要注意哪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总结为以下几点: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3、公民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计划与生育的义务;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的权利;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7、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8、公民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人口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生存和人类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在我国,人口数量最多的确成了“中国最大的难题”,在生产力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吃饭、教育、就业等都成为严重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就是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完善人口结构。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提高人口质量,完善人口结构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坚持实行计划生育。 三、我国的现行生育政策是什么? 国家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政策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主动到乡级计生机构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5.卫生培训制度职责如下: 一、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师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二、认真制定好学期和学年的健康教育计划,学年末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和总结,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学期四次,确保授课质量,开课率达100%。三、建设好健康教育各种宣传阵地,充分运用校报、广播、健康小报、文化长廊等进行健康教育,使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四、在上级防疫部门协助下,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切实做好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五、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计划生育工作。六、有计划地搞好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以在岗学习培训为主,每学年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七、检查、督促、指导、搞好环境卫生,坚持做到每天检查、公布结果,协助伙房搞好膳食和饮水卫生,检查饮食卫生的执行情况,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八、做好面向学生的简易治疗、急救及转治工作,保证不发生事故。九、严守作息、轮值制度,完成临时突击性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6.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总则是什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 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卫技人 员)的服务水平,以适应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乡镇卫生院在职卫技人员。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卫技人员是指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护 理、药剂、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四条本规定中的培训是指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进行以胜 任岗位要求为基础,以学习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 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为目的各种教育培训 活动。第五条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有参加和接受培训的权利与 义务。
第3种观点: 1.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培训需要注意哪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总结为以下几点: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3、公民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计划与生育的义务;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的权利;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7、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8、公民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人口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生存和人类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在我国,人口数量最多的确成了“中国最大的难题”,在生产力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吃饭、教育、就业等都成为严重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就是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完善人口结构。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提高人口质量,完善人口结构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坚持实行计划生育。 三、我国的现行生育政策是什么? 国家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政策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主动到乡级计生机构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2.需要《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际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 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征收、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对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问题,引起了媒体关注和国务院领导重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征收、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得向乡镇、村或个人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得将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同单位或个人利益挂钩。要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作出征收决定和传达等程序,对于委托乡镇(街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栽量权,细化、量化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减少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随意性。 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管理的监督力度 各地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应该全部上缴国库。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群众,应当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严禁打白条,严禁“放水养鱼”,严禁坐收坐支社会抚养费,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杜绝按比例退还社会抚养费,以及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款项作为标准拨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现象。各地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自查,严肃查处乱收费、栽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各地要充分利用地方党委政府换届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各级新任领导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其依法决策水平。要通过专门培训、岗位练兵、以章说话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业务的培训。今年,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对县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遍。明年要做到乡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要强化岗前教育,实行持证上岗,对于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坚决调离执法岗位,不得聘用临时人员执法。要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将绩效评估与行政执法人员的奖惩挂钩,奖优罚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请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乡(镇)、街道。各地自查情况请于2011年8月底之前提交我
第1种观点: 1.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2.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3.医疗实践与法律问题讲座心得怎么写第一,学习态度比较端正。能够做到上课认真听讲
第2种观点: 1.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2.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3.求600字 论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指导意义(全分送)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由其性质决定它是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性的课程,它对我们医学、护理、药学、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具有特殊的社会现实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目标,而与卫生相关的目标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民族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二是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三是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保障体系。要实现卫生相关目标,与卫生立法的建设与完善以及进行卫生法制的全面实行是紧密相连的,而医疗卫生人才知法守法是关键。因此,卫生法律法规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其重要基础是一定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卫生法律意识,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时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依法发展卫生事业的需要:我国的卫生事业,是一位人民健康
第3种观点: 1.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2.求医学法学的感想医事法学课学后感 ——浅谈医疗纠纷原因及预防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医患纠纷的矛盾日益成为被经常议论的话题,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存在于我们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也迫使我们不得不去全面认识它、重视它。通过医事法学课的学习,我们对医学与法律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医疗纠纷的问题上,我有很深的感触。学习了这门课,为我今后的实习以及工作有很大的益处。 生命之美是这个世界上无法替代的无限之美,让生命享受健康并不断提升质量又是最大的善,这都是生命科学和技术以其真为根本来实现的。当某个科学和技术领域因为它的对象所具有的特性而被赋予了真善美的全部特质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这个科学担负使命的重要和所凝聚的责任的重大。而医事法学是将医学基本理论和法学基本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服务于医疗实践,用法律手段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 医疗纠纷是发生在医患之间的针对医疗活动的争执。医疗纠纷的本质特点就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的认定有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医疗纠纷的产生既有医源性因素,又有非医源性因素。 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医院内部因素。其原因主要有: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医生缺乏心理常识;少数医生医德医风不正,接受红包;工作中的失职和玩忽职守;诊疗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医院管理不善;医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等多方面因素。 其次, 是患方因素。如:其对医学知识和医疗制度缺乏了解;希望少交或不交医疗费;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对医疗结果期望过
第1种观点: 1.法律法规学习心得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学习《魏书生教育》心得体会2.青少年法律知识学习心得学习法制知识心得体会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单位组织开展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竞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心得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学习《魏书生教育》心得体会4.安全教育培训评价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ZHX2031982培训评价通过此次的学习,使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我”要安全的意识,清醒认识到“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所在,我们要勇于担当,把安全作为首要工作,为自己、为他人、为企业、为社会而做。不足的是学习内容有限,讲解能力差,参培人员不全。在之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组织能力,结合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到位。物流公司培 训 总 结坚持“安全第一、效益第二、安全永远第一”发展理念,结合物流公司工作实际,围绕“春运”安全工作重心,以冬季道路运输和恶劣天气安全
第2种观点: 1.如何进一步抓好干部法规政策学习一、决策层是关键,要组织领导班子率先学,学深学透,把好方向。一些地方、单位违规用人的案例充分说明,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带头学好、学深、学透,不断增强程序意识,是保证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正确执行的关键。近年来,我们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纳入各级班子中心组专题学习,做到了定期学习。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先后两次组织县市党政正职、州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举办讲座、开展测试,重大节日前还向有关领导干部寄发“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温馨提示卡,对大家的触动很大,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这方面的意识也得到强化,实际工作中执行的也更加坚决,很大程度上遏制了违规用人的现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关键是要在巩固成果、提升效果上下功夫,结合自治区部署开展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把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学习、专题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将学习抓紧抓实,保证各级领导班子依据政策法规选好人、用好人。二、执行层是重点,要坚持组工干部强化学,学以致用,严格执行。组织部门是党委培养干部、选拔干部、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是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打铁先要自身硬”,组工干部必须成为干部政策法规的行家里手。近年来,我们大力开展“双满意”组织部门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一迎双争”等系列活动,不断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在全力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去年以来,围绕换届工作,组织部门内部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抓的更紧,广大组工干部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普遍得到提升。当前,适应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形势、任务需要,必须在更高的层次提升组织部门选贤任能的能力,要继续采取内部讲学、工作点评、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技能大赛等方式,强化组工干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领悟。尤其是要在实践运用上下功夫,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立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薄弱环节,抓好方法创新和制度完善,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三、参与层是基础,要引导干部群众广泛学,深入宣传,人人知晓。强化干部工作及其政策法规的社会面宣传,是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落实好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从党委层面来讲,我们通过开展调研、检查、召开会议等形式,反复讲、着重说,将政策法规、组织人事纪律宣传作为各级领导联系点和干部入户访民工作的内容之一,一级讲给一级听,一级督促一级学。特别是今年以来,部署开展了大规模走访、约谈干部工作,组织部门从部长到科长,采取走下去、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向干部群众介绍组织工作,宣传政策法规,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反响非常好。下一步要继续深化社会宣传,通过报告会、宣讲团、手机短信、基层文化活动等,努力扩大“关注度”,全面提高“知晓率”。尤其是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传递手段,用活新闻和网络媒
第3种观点: 1.急求~ 教育局 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主题词:法律 学习 培训 通知抄 送: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高邮市物价局综合科 2008年1月8印发共印20份高邮市物价局08年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计划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法制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价水平。现制定 2008 年度全局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计划:一、学法目的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升物价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二、组织领导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工作的领导,将学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专责具体抓,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法制员经常抓,建立起分层负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到位。三、学习内容和方法步骤按照总体规划,我们拟定: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营造学法、普法、执法的良好氛围。2、深入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3、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具体学习培训安排见附表 )。四、学习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律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治价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制素质。( 二 )坚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相互交流和专业授课相结合。( 三 )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全局干部职工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100 小时,并要认真做好读书学习笔记,每人参加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 60 小时。附件: 2008 年法制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安排2008 年度法制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安排2.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法制办,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法制办:根据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法[2003]242号)和《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组织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专业法)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以此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的必要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专业法知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而法律、法规又主要依靠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影响行政机关和老百姓的关系,影响依法行政进程。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是取得执法资格认证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相关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二、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知识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一)参加培训人员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执法机构中从事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 1、现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岗位已经取得《吉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2、新录用或转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岗位,尚未取得《吉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3、在城市建设管理岗位上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人员。3.1用来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文件有:A决定B通知C命令D通告这个题通告是属于周知性的文种之一,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对人民群众、机关团体公布应当遵守和周知的事项的文件。通告与布告、公告都同属于周知性公文,但它们之间相比还有其特点。通告所宣告的事项多属于专业性或业务性的,多涉及公安、交通、金融方面,而布告内容广泛得多,涉及面较广;公告为重大事项的发布。 通告适用的范围,不仅仅限于上级对下级,不相隶属的单位也可使用。它有具体范围和时限性。通告发布的形式较多,可登报,可广播,可张贴。布告以张贴为主,公告多广播、登报。 通告从内容上分类,一类为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法规性通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一类为针对某一项工作或专门问题发布的通告。 从通告的效用上分,又可分为制约性通告和周知性通告。前者属于在一定范围内,为保证某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某项活动的进行,而发布的规定性措施。 要搞清出公布和发布的区别,公布就是公而告知,就是周知性文件的内容。 而发布则是宣告执行,不是让你知道这件事而已,而是用来做规范性文件的。 比如说通告吧,我通告了你你知道了,但是你执行的时候不能拿通告来做依据,而是应该拿通告中告知的那个政策性文件做规范性依据。 举个例子吧,《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上级单位要下级遵照执行就不能用通告了事,而应该用关于严格执行《XXXXX》的决定,不能用关于严格执行《XXXX》的通告吧。 而让群众了解这个问题就用通告,关于从XX开始执行《XXX》的通告。 这样明白了吧。4.城管执法证怎么考城管也需持证上岗,这个证件为辅助行政执法证,以合肥市为例,其证件办理程序如下:(一)岗位业务技能培训 市、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接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的机关和组织,下同)负责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加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并进行测试。 此项工作,应在7月15日前完成。 (二)申领 岗位业务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合肥市法制监督平台为执法辅助人员申请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并向同级政府法制办提交下列资料: 1.辅助执法证件申请表,需加盖同级编制部门审核意见; 2.本行政执法机关组织的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测试材料。 行政执法机关自行聘用的执法辅助人员,仅需加盖本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其中,2017年5月1日之后行政执法机关自行聘用的执法辅助人员,不得申请办理辅助执法证件。 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应当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填报及审核标准见附件)。 此项工作应在7月25日前完成。 (三)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直部门和开发区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本地区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此项工作应在8月5日前完成。 (四)法律知识测试 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分批通过合肥市法制监督平台实施在线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在线测试试题库已印发,参试人员可在合肥政府法制网执法监督栏目下设的“行政执法人员”子栏目中学习、下载。 此项工作应在8月20日前完成。 (五)公示 公共法律知识测试合格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在合肥政府法制网上公示7天。 此项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 (六)证件制作和发放 扩展资料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执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从体系结构上看,行政执法主要分为:政府的执法、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行为因受法律拘束的程度不同而分为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羁束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对需执行的事项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执法者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自由处置的执法行为。自由裁量行政执法在法律法规规定中,执法者可在范围、方式、数额等方面有一定的选择余地的执法行为。羁束与自由裁量是相对的,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与税额一般都没有伸缩余地,治安管理处罚却有一定的幅度,可供行政机关自由裁量。但后者较之那种“可以处罚”而无任何种类、幅度的规定,显然又属于羁束执法。行政执法在多数情况下都属自由裁量。自由裁量也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在法定的幅度以内进行,否则行政执法将无所适从,因执法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也难以裁判。参考资料: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执法5.可以用来发布规章的文件有(). A.命令 B.决定 C.通知 D.通告 多选选A和C。决定是作出安排,通告是周知的事项。这两项不符。命令是常用的规章发布手段,通知和公告差不多,也是发布规章的手段。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所使用的文种叫通告。通告的发布范围比公告小,它所发布的有关事项只要求有关人员遵守、执行,对一定范围内的公众起着制约的作用。如《国务院关于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通告》等。 扩展资料:规章制度公示方法很多,根据实践经验,实践中一般可采取如下公示方法: 1、公司网站公布:在公司网站或内部局域网发布进行公示。 2、电子邮件通知: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员工阅读规章制度并回复确认。 3、公告栏张贴:在公司内部设置的公告栏、白板上张贴供员工阅读。 4、员工手册发放:将公司规章制度编印成册,每个员工均发放一本。 5、规章制度培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集中学习。 6、规章制度考试:公司以规章制度内容作为考试大纲,挑选重要条款设计试题,组织员工进行开卷或闭卷考试,加深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理解。 7、规章制度传阅:如公司员工不多时,可将规章制度交由员工传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规章。
第1种观点: 1.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2.求医学法学的感想医事法学课学后感 ——浅谈医疗纠纷原因及预防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医患纠纷的矛盾日益成为被经常议论的话题,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存在于我们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也迫使我们不得不去全面认识它、重视它。通过医事法学课的学习,我们对医学与法律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医疗纠纷的问题上,我有很深的感触。学习了这门课,为我今后的实习以及工作有很大的益处。 生命之美是这个世界上无法替代的无限之美,让生命享受健康并不断提升质量又是最大的善,这都是生命科学和技术以其真为根本来实现的。当某个科学和技术领域因为它的对象所具有的特性而被赋予了真善美的全部特质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这个科学担负使命的重要和所凝聚的责任的重大。而医事法学是将医学基本理论和法学基本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服务于医疗实践,用法律手段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 医疗纠纷是发生在医患之间的针对医疗活动的争执。医疗纠纷的本质特点就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的认定有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医疗纠纷的产生既有医源性因素,又有非医源性因素。 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医院内部因素。其原因主要有: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医生缺乏心理常识;少数医生医德医风不正,接受红包;工作中的失职和玩忽职守;诊疗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医院管理不善;医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等多方面因素。 其次, 是患方因素。如:其对医学知识和医疗制度缺乏了解;希望少交或不交医疗费;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对医疗结果期望过
第2种观点: 1.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2.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3.求600字 论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指导意义(全分送)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由其性质决定它是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性的课程,它对我们医学、护理、药学、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具有特殊的社会现实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目标,而与卫生相关的目标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民族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二是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三是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保障体系。要实现卫生相关目标,与卫生立法的建设与完善以及进行卫生法制的全面实行是紧密相连的,而医疗卫生人才知法守法是关键。因此,卫生法律法规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其重要基础是一定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卫生法律意识,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时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依法发展卫生事业的需要:我国的卫生事业,是一位人民健康
第3种观点: 1.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
第1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
第2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必需恪守职业道德。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医务人员应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实,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医师,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3.如何对护士进行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1.开展中国诊护理专科培训的必要性 为适应中国救医学的发展,提高中国诊护理质量,促进中国诊护理专业化和中国诊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诊科患者病情中国重、病种复杂、治疗和抢救技术要求高等临床特点,应对中国诊专科护士进行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专科培训,并建立权威的CNS资格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建立一支高素质中国救护理队伍,以提高中国诊患者的护理质量,培训内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1专业理论培训 以往单纯依靠工作年限的增长、工作经验的积累来提高中国救水平的现状十分不利于中国诊科护士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理论教学内容涉及中国救监护的所有内容,学科发展与专科护士发展趋势、循证护理、护理科研、护理教育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等, 结合当前临床工作的需要,增加和护士相关的法律法规,聘请年资高、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授课,采取理论讲座、病例分析、操作示范、临床实践等多种授课形式,注意新颖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并让学员参与其中,通过反复实践的中国诊培训课程,使护士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疾病的中国救措施,巩固专科护理知识,同时培养中国救配合能力,更好的达到教学效果。 1.2抢救技术培训 中国诊患者病种复杂,涉及专业多,需要中国诊护士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如掌握心肺复苏相关技术、气管插管技术、呼吸机的使用技术、电动洗胃机的操作技术、电击除颤技术、心电监护相关技术、心电图检查技术、电动吸痰等操作技术,全面掌握中国救技能,训练护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进行中国救情景模拟演练,考核专业知识技能,保证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充分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全面提高中国诊科护士的整体中国救技能的目的,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抢救率、降低死亡率。 1.3抢救程序培训 在抢救程序培训中,合理安排护士在抢救过程中的人员配置,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缩短抢救时间,提高抢救效率,首先根据病种制定出相关抢救程序,严格操作程序培训,包括理论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有抢救、分诊和应中国沟通技能,内容贯穿了中国诊中国救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各种危重病抢救护理、中国救技术、监护技术以及灾害救援和突发事件的中国诊应对,并运用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现场演练,考核护士的中国救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以提高专科护士面对突发问题的应中国处理能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4职业素质培训 护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是保证护理质量的提高和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关键,作为中国诊护士经常面对各种紧中国突发事件,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才能做到处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因此要求中国诊护士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对患者病情的轻重缓中国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能对复杂多变的病情给予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可聘请礼仪专家讲授护理相关的着装、仪表和语言等礼仪方面的知识,使护士在熟练掌握中国诊护理专业技能的同时,在实施护理服务时举止稳重、得体、大方,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使护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 2.建立中国诊护理实训基地 学员培训按临床带教计划完成实践项目及考核内容培训,制订合理的临床实践计划,保证学员能够顺利的完成临床实践计划,按国际中国救服务体系(EMSS)培训中国诊专科护士,即院前中国救-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三大环节进行培训,临床实践安排院前中国救120、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院前中国救应掌握危重患者的现场救护,中国诊抢救室应熟练掌握抢救药品、抢救设备、中国救技能及抢救护理记录等,中国诊ICU应掌握重症监护、观察护理等,使中国诊抢救患者在院前120、抢救室、监护室得到连续、完整的中国救护理,只有建立健全专科护理培训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中国救专科护士的中国救意识、中国救技能、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3.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 目前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尚无统一标准,护理管理者可根据各自医院的实情选择不同的方式,有利于培养中国诊护士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随着国际交流的日渐增多,作为医院窗口的中国诊科经常接治来自不同国家的友人,需要具有较高英语沟通能力的中国诊专科护士,以便提供更为优质的护理服务,因此,应将护理英语培训纳入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的内容,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专科知识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通过,方可取得中国诊专科护士资格。 4.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中国救专科护士培养主要以在职教育为主,培训基地为医院,安排中国诊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授课,针对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理论基础不扎实、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较薄弱、开展科研工作压力较大及缺乏统一的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教材等问题,目前亟待解决规范化的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训教材和培训方式,成立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通过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模拟考核等内容。4.如何防范医疗纠纷.ppt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 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4 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5.有哪些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 法规: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1.10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2008.07.10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2008.06.17 4 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2007.12.26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07.04.17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7.03.31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6.07.30 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08.03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5.03.30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2003.07.16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3.04.25 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2002.11.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08.04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标准延期执行问题的复函 2001.11.30 1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 2001.03.10 16 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00.06.07 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06.11 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6.10.10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6.04.16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4.09.29 21 药品行政保护
第3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GONGQ岁月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手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地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地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地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地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地规范,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地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地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地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地民主经管.(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地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地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经管部门。2.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3.介绍一本实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是一本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制,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在2011年1月1日出版的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版)(套装上下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对照)(上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对照)(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版)(套装上下册)》共收录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58件,行政法规45件。涵盖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类、民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尤其注重涉外领域法律文件的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中英文版)(套装上下册)》的英文译本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审定。4.要学法律事务先得看什么书有心学习法律很好。首先了解下“经济法”是什么。“经济法”不是一本法典,而是由很多的单行法组成,简而言之就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部门法。其次,经济法包含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达十几个部门法律。最后,学习经济法需要了解各种单行法规,有个大概的了解,可以从教科书入手,了解法条是不可少的,参考的书目有《经济法(第二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潘静成,刘文华 主编)、《经济法/新世纪高等学校教材》(任荣明 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
第1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有的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必需恪守职业道德。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199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医务人员应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实,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医师,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3.如何对护士进行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1.开展中国诊护理专科培训的必要性 为适应中国救医学的发展,提高中国诊护理质量,促进中国诊护理专业化和中国诊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诊科患者病情中国重、病种复杂、治疗和抢救技术要求高等临床特点,应对中国诊专科护士进行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专科培训,并建立权威的CNS资格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建立一支高素质中国救护理队伍,以提高中国诊患者的护理质量,培训内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1专业理论培训 以往单纯依靠工作年限的增长、工作经验的积累来提高中国救水平的现状十分不利于中国诊科护士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理论教学内容涉及中国救监护的所有内容,学科发展与专科护士发展趋势、循证护理、护理科研、护理教育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等, 结合当前临床工作的需要,增加和护士相关的法律法规,聘请年资高、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授课,采取理论讲座、病例分析、操作示范、临床实践等多种授课形式,注意新颖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并让学员参与其中,通过反复实践的中国诊培训课程,使护士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疾病的中国救措施,巩固专科护理知识,同时培养中国救配合能力,更好的达到教学效果。 1.2抢救技术培训 中国诊患者病种复杂,涉及专业多,需要中国诊护士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如掌握心肺复苏相关技术、气管插管技术、呼吸机的使用技术、电动洗胃机的操作技术、电击除颤技术、心电监护相关技术、心电图检查技术、电动吸痰等操作技术,全面掌握中国救技能,训练护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进行中国救情景模拟演练,考核专业知识技能,保证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充分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全面提高中国诊科护士的整体中国救技能的目的,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抢救率、降低死亡率。 1.3抢救程序培训 在抢救程序培训中,合理安排护士在抢救过程中的人员配置,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缩短抢救时间,提高抢救效率,首先根据病种制定出相关抢救程序,严格操作程序培训,包括理论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有抢救、分诊和应中国沟通技能,内容贯穿了中国诊中国救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各种危重病抢救护理、中国救技术、监护技术以及灾害救援和突发事件的中国诊应对,并运用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现场演练,考核护士的中国救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以提高专科护士面对突发问题的应中国处理能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4职业素质培训 护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是保证护理质量的提高和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关键,作为中国诊护士经常面对各种紧中国突发事件,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才能做到处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因此要求中国诊护士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对患者病情的轻重缓中国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能对复杂多变的病情给予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可聘请礼仪专家讲授护理相关的着装、仪表和语言等礼仪方面的知识,使护士在熟练掌握中国诊护理专业技能的同时,在实施护理服务时举止稳重、得体、大方,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使护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 2.建立中国诊护理实训基地 学员培训按临床带教计划完成实践项目及考核内容培训,制订合理的临床实践计划,保证学员能够顺利的完成临床实践计划,按国际中国救服务体系(EMSS)培训中国诊专科护士,即院前中国救-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三大环节进行培训,临床实践安排院前中国救120、中国诊抢救室、中国诊ICU,院前中国救应掌握危重患者的现场救护,中国诊抢救室应熟练掌握抢救药品、抢救设备、中国救技能及抢救护理记录等,中国诊ICU应掌握重症监护、观察护理等,使中国诊抢救患者在院前120、抢救室、监护室得到连续、完整的中国救护理,只有建立健全专科护理培训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中国救专科护士的中国救意识、中国救技能、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3.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 目前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养模式尚无统一标准,护理管理者可根据各自医院的实情选择不同的方式,有利于培养中国诊护士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随着国际交流的日渐增多,作为医院窗口的中国诊科经常接治来自不同国家的友人,需要具有较高英语沟通能力的中国诊专科护士,以便提供更为优质的护理服务,因此,应将护理英语培训纳入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的内容,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专科知识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通过,方可取得中国诊专科护士资格。 4.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中国救专科护士培养主要以在职教育为主,培训基地为医院,安排中国诊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授课,针对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理论基础不扎实、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较薄弱、开展科研工作压力较大及缺乏统一的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教材等问题,目前亟待解决规范化的中国诊专科护士的培训教材和培训方式,成立中国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通过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模拟考核等内容。4.如何防范医疗纠纷.ppt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 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4 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5.有哪些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 法规: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1.10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2008.07.10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2008.06.17 4 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2007.12.26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07.04.17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7.03.31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6.07.30 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08.03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5.03.30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2003.07.16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3.04.25 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2002.11.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08.04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标准延期执行问题的复函 2001.11.30 1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 2001.03.10 16 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00.06.07 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06.11 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6.10.10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6.04.16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4.09.29 21 药品行政保护
第2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您好,有关于药事法规的培训资料么有关药品生产企业药事法规的培训资料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下载,最好是多做题目,一边做题目一边有目的的复习,效果最好。下面是下载的一点题目: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1.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 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 项,一般项目 项。2. 根据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应有 和 的措施。3. 质量受权人具有 ,这是受权人最核心的内涵。受权人独立于总经理,独立于生产活动而行使质量管理职责,不受到企业利益、财务、生产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保证 不受到其他因素干扰,不向其他因素妥协,也是受权人制度实施的根本目的。4.物料必须经过 或 审核,决定是否批放行。5.受权人转授权时,必须有书面的转授权 ,明确 的职责。6.2010年药典二部附录201页中关于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参考表中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应说明生成产物的数目及 的变化,如有可能应说明有关物质中何者为原料中的中间体,何者为降解产物,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 。7.原料药长期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项目有性状、、含量、有关物质、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8. 药物制剂长期稳定性试验重点考察项目有性状、、PH值、可见异物、、无菌。9.药典二部(2010)计量符号中“%(ml/g)”表示溶液 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g/ml)”表示溶液 中含有溶质若干克。10.“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 ;”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 。 11. 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凝血酶冻干粉”水份测定由“干燥失重法”变更为 。12.2010版附录中要求注射用水的储存方式和静态储存期限应经过 确保水质符合质量要求,例如可以在80以上保温或 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的状态存放。13. 物料应有能准确反映物料数量 的相关记录。14. 生产、检验设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 管理。二、选择(2分/每题,共50分)1、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 , 对于无规定使用期限的物料 , 其使用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 )年 : A.1 年 ; B.2 年 ; C.3 年 ; D.4 年。2、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放行前对其有关记录审核是 : ( )A.质量管理部门 B. 生产管理部门 C. 销售管理部门 D. 企业负责人。3.2010版中国药典与2005版相比 “注射用水”增加的检查项目是( )A.细菌内毒素 B.微生物限度 C.总有机碳 D.不挥发物与重金属4.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凝血酶冻干粉”按无水物计算,每1mg凝血酶的活力不得少于10单位。含凝血酶应为标示量的( )A.80%以上 B.80% ~150% C. 100%~150% D.150%以下5. 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凝血酶冻干粉”水份测定由“干燥失重法”变更为“费休氏法”,限度由3%改为( );A. 4 % B. 5 % C.6 % D.7 %6. 2010年版
第3种观点: 1.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2.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
第1种观点: 1.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2.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3.医疗实践与法律问题讲座心得怎么写第一,学习态度比较端正。能够做到上课认真听讲
第2种观点: 1.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
第3种观点: 1.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2.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3.求600字 论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指导意义(全分送)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由其性质决定它是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性的课程,它对我们医学、护理、药学、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具有特殊的社会现实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目标,而与卫生相关的目标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民族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二是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三是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保障体系。要实现卫生相关目标,与卫生立法的建设与完善以及进行卫生法制的全面实行是紧密相连的,而医疗卫生人才知法守法是关键。因此,卫生法律法规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其重要基础是一定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卫生法律意识,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时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依法发展卫生事业的需要:我国的卫生事业,是一位人民健康
第1种观点: 1.学学习法律法规活动会议记录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hsm05152014年XX小学学习法律法规活动会议记录活动专题及内容:教师法时间:2014年8月1日主持人:朱校长参加人员:全体教师会议内容: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纲要和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全体师生员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稳定大局,为我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目标任务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结合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二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师生的法律素质。三、活动对象、内容和要求“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对象:全体教职工。1、活动对象都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43。2.安全驾驶法律法规的学习记录时间:2015.1.30地点:公司会议室主持人:阳庆康主题:驾驶员交通行为的规范参加培训人员(签字):一、减少交通事故,做到文明驾驶,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业,做到以下几点:1. 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2. 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安全设备保持安全有效,不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车容要保持整洁。3. 驾驶车辆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严禁车交给非司机驾驶。不驾驶超员、超载的车辆。4. 驾驶车辆时要精神集中,不准在驾驶车辆时闲谈、吸烟、饮食,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5. 礼让三先,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乱掉头,不闯单、禁行线,不闯红(黄)灯,不抢道,不插队,不乱鸣喇叭,不开赌气车、英雄车。6. 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汽车站或车多人多的繁华街道,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7. 要注意礼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和礼宾警卫车队,不准乱插礼宾警卫车队。8. 停放车辆时,应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的停车位内依次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好制动器,锁好车门。短时间临时停放,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二、驾驶机动车中以下行为不得有:1.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2.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3.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4.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3.培训记录填写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胡纯JL-6.2-002-A/0培训考核记录表编号:01主办部门|办公室|培训时间|08.1.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培训方式|外聘老师|授课教师| |培训内容|ISO9001:2000标准| 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考核方式| 口头问答|考核情况| 通过口头提问,各岗位人员回答问题主动而全面。|培训小结(包括取得证书情况)|通过本次培训我公司人员掌握了ISO9001:2000标准的有关知识,为今后质量体系的建立及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课堂纪律好,学习态度认真,回答问题主动,无迟到早退现象。|责任人: 08.1.5 |培训效果评价 |通过对ISO9001:2000标准的培训,各部门人员掌握了相关知识,质量体系的建立及文件的编写非常顺利,所以本次培训是有效的。| | 评价人: 08.1.7|JL-6.2-002-A/0培训考核记录表编号:02主办部门|办公室|培训时间|08.1.18|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培训方式|内部培训|授课教师|吴洪法 |培训内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记录表格的填写| 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详见《签到表》|考核方式| 口头问答|考核情况| 通过口头提问,各岗位人员回答问题主动而全面。|培训小结(包括取得证书情况)|通过本次培训为今后质量体系的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课堂纪律好,学习态度认真,回答问题主动,无迟到早退现象。|责任人:张帆4.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关系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赋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除了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优化和提高。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以及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扩展资料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1、教育法律法规要普及,为依法治教创造良好环境。要把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作为全面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普法规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要首先带头学法,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教育法律法规要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负责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普法工作的指导,在广大教师、学生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法制教育,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法律,促进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和规范行为的社会氛围,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奠定基础。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5.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6.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都有哪些要求一、培训要求:1. 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2. 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2.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对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3. 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4.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司炉工上岗操作证》、《电工进网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5. 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6. 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7. 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8. 针对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三、培训准备 1. 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2. 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3. 制定培训管理制度。4. 根据培训内容制作《法律法规试卷》。四、考核 1. 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2. 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五、培训管理,所有培训的签到表、分数登记表、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讲义等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存档,妥善保存。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1. 公司为各单位定有“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治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通过阅读获取。2. 公司每旬下发内部报刊“食品安全”报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发到各车间、班组,便于员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3. 通过分公司的宣传栏、板报及各种会议来获取。4. 员工参加单位内部或外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5. 通过网络查询下载、看电视等媒体可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7.一学三讲培训记录组织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开展“一学三讲”活动(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组织青少年学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九年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此同时,他们还对辖区内的贫困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对部分贫困学生进行慰问,并鼓励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关心贫困学生,扶持贫困学生,其中安图信诚电脑培训公司、安图小川婚纱摄影扶持辖区内两名贫困学生,并承诺一直扶持到孩子们上大学为止。 这些措施对全面促进暑期平安创建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深受家长及学生们的欢迎。 8.如何着手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工作培训活动今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就是围绕去年国务院的23号令即国发(201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你在做这方面培训,首先要做好入厂级的三级教育,保证教育到位的同时还要有相关记录,这块从最高领导到基层员工都要做到,所以工作量不会小。接下去就是基础安全生产法规知识,主要有两个读本可以参考,一是《安全生产条例》,还有一本就是跟你企业性质内容的而定的行业安全规范,例如你是电力行业,那么学习的就是《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或者是工程建设单位,那么就学习《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等等。同时安全培训工作有可能员工参与感不强,你可以放映一些安全宣传影片,用事实来震撼人的同时,达到警示效果,以便更好的宣传法规知识。以上都是我的一些经验之谈,如果还有要询问的,可以再咨询我,谢谢!9.学习法律知识基础法律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法理学的内容。法理学是每一个法律学习者入门所必须掌握的知识。法律有很多种类,学每一门最开始,都会学习做基本的例如概念,原则,渊源一类的,如果法理学掌握了,那么就是说你可以偷下下懒,直接将法理学的内容套过来 就好。对于非法律学习者,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很多的时候都是可以知道你的日常生活的。这个知道不像什么什么主义一类的思想教育,法理学给你的知道是十分的有用的。社会如果是要进行法律扫盲活动,主要宣传的就是法理学的一些内容。当然法理学不能完全等于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主要是学术上的一些内容。10.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培训记录怎么写质量部门根据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及各部门需要,制定每年度的《年度培训计划》,针对公司不同岗位的各类人员,确定相关的培训内容及方法。培训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产品知识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等。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方法、学时等内容。如个别部门岗位因故需要临时增加培训,由需要培训的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门应妥善安排,确保人员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质管部负责提出有关质量教育培训要求,并协助培训工作的实施和考核。验收的时候要有相关的表格,且存档,培训文件需要培训人及被培训对象签名,还应该有成绩。
第2种观点: 1.民工夜校培训记录怎么写民工夜校教学提纲 第一节 民工夜校培训计划 为保证 工程顺利安全地按期完成,我项目部特对所有进场施工的操作人员进行夜校培训,保证所有进场的人员能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各自的生产任务,特制定以下培训计划:教学内容:一、进行安全基础知识、法规、法制教育1、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二、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受纪教育1、本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2、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防火、毒、尘、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的基本知识;三、进行本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作业环境等安全要求;教学计划:一、对第一批刚进场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入场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二、在每周四晚对所有施工操作工人进行强化培训和教育;第二节 开学典礼 ——主讲部门:项目经理部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二、进场三级教育 第一级教育: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第二级教育: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第三级教育:进行本工程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第三节 民工夜校的重要性、农民工权益保护 ——主讲部门:政治工作部 一、创建民工夜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是建筑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大政策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2、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是为了提高建筑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建筑业又快又好发展;3、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农民工在物质、文化、政治和维权等各方面的需求,使农民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二、创建农民夜校的意义体现在“五个促进”1、促进了农民工综合素质提高;2、促进了企业规范化管理;3、促进了工程质量的安全生产;4、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5、促进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三、当前形式下提出创建民工夜校的主要目的1、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2、维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如何利用工会组织维护民工权益1、工会维权的必要性;2、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经济权益;3、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政治权益;五、建筑职工职业道德规范1、农民工职业道德规范;2、项目经理职业道德规范;3、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4、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5、施工作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6、后勤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六、工会维权的应对措施 第四节 建设行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主讲部门:安全科 一、质量安全方面1、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劳动法»安全条款部分、« 建筑法»安全条款部分、«刑法»事故处理部分、«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纪律、责任制、安全目标、安全组织机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3、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分类及内容、连续性安全教育要求及内容、针对性安全教育要求及内容;4、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班前和班后安全检查及巡查;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砼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二、文明施工方面1、创建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的目的和意义;2、“景观化、标准化”的具
第3种观点: 1.培训记录填写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胡纯JL-6.2-002-A/0培训考核记录表编号:01主办部门|办公室|培训时间|08.1.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培训方式|外聘老师|授课教师| |培训内容|ISO9001:2000标准| 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考核方式| 口头问答|考核情况| 通过口头提问,各岗位人员回答问题主动而全面。|培训小结(包括取得证书情况)|通过本次培训我公司人员掌握了ISO9001:2000标准的有关知识,为今后质量体系的建立及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课堂纪律好,学习态度认真,回答问题主动,无迟到早退现象。|责任人: 08.1.5 |培训效果评价 |通过对ISO9001:2000标准的培训,各部门人员掌握了相关知识,质量体系的建立及文件的编写非常顺利,所以本次培训是有效的。| | 评价人: 08.1.7|JL-6.2-002-A/0培训考核记录表编号:02主办部门|办公室|培训时间|08.1.18|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培训方式|内部培训|授课教师|吴洪法 |培训内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记录表格的填写| 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详见《签到表》|考核方式| 口头问答|考核情况| 通过口头提问,各岗位人员回答问题主动而全面。|培训小结(包括取得证书情况)|通过本次培训为今后质量体系的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课堂纪律好,学习态度认真,回答问题主动,无迟到早退现象。|责任人:张帆2.安全驾驶法律法规的学习记录时间:2015.1.30地点:公司会议室主持人:阳庆康主题:驾驶员交通行为的规范参加培训人员(签字):一、减少交通事故,做到文明驾驶,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业,做到以下几点:1. 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2. 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安全设备保持安全有效,不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车容要保持整洁。3. 驾驶车辆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严禁车交给非司机驾驶。不驾驶超员、超载的车辆。4. 驾驶车辆时要精神集中,不准在驾驶车辆时闲谈、吸烟、饮食,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5. 礼让三先,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乱掉头,不闯单、禁行线,不闯红(黄)灯,不抢道,不插队,不乱鸣喇叭,不开赌气车、英雄车。6. 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汽车站或车多人多的繁华街道,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7. 要注意礼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和礼宾警卫车队,不准乱插礼宾警卫车队。8. 停放车辆时,应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的停车位内依次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好制动器,锁好车门。短时间临时停放,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二、驾驶机动车中以下行为不得有:1.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2.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3.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4.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3.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都有哪些要求一、培训要求:1. 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2. 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2.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对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3. 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4.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司炉工上岗操作证》、《电工进网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5. 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6. 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7. 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8. 针对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三、培训准备 1. 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2. 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3. 制定培训管理制度。4. 根据培训内容制作《法律法规试卷》。四、考核 1. 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2. 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五、培训管理,所有培训的签到表、分数登记表、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讲义等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存档,妥善保存。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1. 公司为各单位定有“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治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通过阅读获取。2. 公司每旬下发内部报刊“食品安全”报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发到各车间、班组,便于员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3. 通过分公司的宣传栏、板报及各种会议来获取。4. 员工参加单位内部或外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5. 通过网络查询下载、看电视等媒体可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4.最新适用法律法规,标准清单有哪些您好,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法律法规的标准清单有很多,不知您是指哪一方面。例如: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2.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m2.5.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9.2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988.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4.7.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9.7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1.5.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9.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5.25)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3.30)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10.29)乡镇煤矿安全规程(1987.4.30)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1987.7.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7.1.1)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1987.8.1) 等等……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5.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原发布者:柏华林法律法规培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适用主体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二)授权性规定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三)义务性规定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2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6.中国所有法律的列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实在太多了,无法一一列举。建议你请到 中国法律大全【 /t1.htm】去查阅。但是大致可以分以下几类:宪 法 类经济法类财务税收法规刑 法 类医药法规道路交通法规民 法 类海洋法规房地产及建筑行政法类劳动法类公务员法律法规反腐倡廉知识产权类关于个人所得税环 保 类新闻出版类司法诉讼程序类劳动教养文物保护类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烟草法规宗教法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信 息 化其它类其它类司法解释7.法律法规的知识有哪些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1、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诉讼时效为2年。2、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8.“社区矫正对象期满鉴定表”期满自我小结怎么写楼上的,人家是要写期满鉴定表不是思想汇报。矫正期满鉴定矫正对象 XX,男,现龄 xx岁,户籍在 XX 省 XX 县 XX 乡 XX 村 XX 组,因 xx罪于 xx年xx月xx日被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X 刑初字第 0008 号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于 xx 年xx月xx 日社区 矫正期满。 该对象自到 XX 司法所接受矫正以来, 司法所按要求对其进行了详 XX 细的登记,指定了矫正责任人,登记确定了监护人和志愿者,制定了矫正期间 的矫正方案,加强了对该对象以法律法规学习和公益劳动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 育改造,严格进行了每月一次走访谈话、每季度一次综合鉴定,并对其建立了 规范的“一人一档”的档案材料。 该对象自被矫正以来,能认真悔过自新,努力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公 益劳动,主动及时地递交月度思想汇报,遵守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监督管理。通过一年的社区矫正,矫正期间能够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按时 到司法所报到并上交思想汇报,积极参与各项公益劳动,积极打工还债,在矫 正期间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观念,思想稳定,积极争 取早日成为合法公民,周围群众对其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 该对象综合矫正情况反映良好,效果也明显,期限将满,特报请于 xx年 xx月 xx 日对该矫正对象解除社区矫正。XX 县司法局 XX 司法所 xx年xx月xx日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1种观点: 1.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2.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3.求600字 论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指导意义(全分送)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由其性质决定它是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性的课程,它对我们医学、护理、药学、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具有特殊的社会现实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目标,而与卫生相关的目标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民族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二是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三是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保障体系。要实现卫生相关目标,与卫生立法的建设与完善以及进行卫生法制的全面实行是紧密相连的,而医疗卫生人才知法守法是关键。因此,卫生法律法规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其重要基础是一定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卫生法律意识,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时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依法发展卫生事业的需要:我国的卫生事业,是一位人民健康
第2种观点: 1.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2.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3.医疗实践与法律问题讲座心得怎么写第一,学习态度比较端正。能够做到上课认真听讲
第3种观点: 1.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感想如下:1.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3.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2.求医学法学的感想医事法学课学后感 ——浅谈医疗纠纷原因及预防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医患纠纷的矛盾日益成为被经常议论的话题,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存在于我们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也迫使我们不得不去全面认识它、重视它。通过医事法学课的学习,我们对医学与法律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医疗纠纷的问题上,我有很深的感触。学习了这门课,为我今后的实习以及工作有很大的益处。 生命之美是这个世界上无法替代的无限之美,让生命享受健康并不断提升质量又是最大的善,这都是生命科学和技术以其真为根本来实现的。当某个科学和技术领域因为它的对象所具有的特性而被赋予了真善美的全部特质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这个科学担负使命的重要和所凝聚的责任的重大。而医事法学是将医学基本理论和法学基本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服务于医疗实践,用法律手段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 医疗纠纷是发生在医患之间的针对医疗活动的争执。医疗纠纷的本质特点就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的认定有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医疗纠纷的产生既有医源性因素,又有非医源性因素。 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医院内部因素。其原因主要有: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医生缺乏心理常识;少数医生医德医风不正,接受红包;工作中的失职和玩忽职守;诊疗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医院管理不善;医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等多方面因素。 其次, 是患方因素。如:其对医学知识和医疗制度缺乏了解;希望少交或不交医疗费;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对医疗结果期望过
第1种观点: 1.法律法规讲课心得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四、学典型找差距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2.法律讲座听后感原发布者:囱疾驶室听法律讲座心得体会篇一:法律讲座心得体会四月十六日,学校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导员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3.听法律讲座心得体会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辣辣 听法律讲座心得体会篇一:法律讲座心得体会四月十六日,学校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导员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4.一篇听法律讲座心得体会作文 300字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的主旋律。5.法制教育讲座材料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什么是违法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法规讲座一般包括立法的目的、主体、原则、具体的内容。内容当中,如果是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应当明确改动的法条、为什么要改、改动之后的亮点在哪里,如果是新的立法,应当立法目的、法律的职能。如果讲座对象是专业人士,可以讲讲立法背景、立法的理论基础之类的加强讲座深度。如果是非专业人士,是普及性的讲座,应当注意穿插案例,增强讲座的趣味性。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公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全书》第二十八条 【社会秩序之维护】 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第三十三条 【公民资格及其平等权】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3种观点: 1.法律法规学习心得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学习《魏书生教育》心得体会2.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职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3.法律法规学习心得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学习《魏书生教育》心得体会。4.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学习法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于是,又重新看法学体系结构,重新看外文原著,经历了循环后,才进一步感触法律的魅力所在。法学体系、法理学的内容不是枯燥的,而是在灵感中生存。外文法律原著不是枯燥的,对于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法律,对于我们在合同中进一步完善条款,都有着莫大的作用。法律也是综合的,尤其当法律结合经济知识应用的时候,可以出现巨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和财务税务知识相结合,可以发挥和财务一样的降低成本作用,并且比财务本身的能力可能还要广阔,这无疑将拓展法律的应用空间。如果你相信智慧,相信知识,那你可以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顺便说明:笔者赞同系统性的知识和代表性案例的结合分析,本网站上仅是选取部分代表性知识或案例,进行简要分析,笔者不赞同采用他人观点,而更加注重自己的思考,这是和律师的自主办案相一致的。即便合作办案,律师也一定要具有独立思考意识。5.新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wangrnl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